銷售退回開具了紅字發票需要沖回,下面是分錄處理。
1、銷售時分錄為:
借: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即銷項稅;
2、結轉時分錄為: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庫存商品
3、紅字沖回分錄為:
借: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即轉出多交增值稅;
貸:銀行存款
借:庫存商品
貸:主營業務成本
擴展資料:
商品銷售退回,已經確認收入的賬務處理
對於壹般納稅人在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後,發生銷貨退回、開票有誤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廢條件的,或者因銷貨部分退回及發生銷售折讓的,購買方應填報專用發票申請表,由購買方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後,出具《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通知單》。
銷貨方憑購買方提供的《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通知單》開具紅字發票.銷貨方在防偽稅控系統中以銷項負數開具,紅字專用發票應與《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通知單》進行對應。
其次,按下面方式做好會計分錄:
借:應收帳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增值稅(銷項稅)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庫存商品
銷售退回,是允許抵減當期銷項稅的;不允許抵減增值稅的情況,只有在購買方存在,對於銷售方是沒有影響的,只需要正常計算增值稅應可以了。
百度百科-銷售退回
百度百科-會計分錄
百度百科-開具紅字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