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職責分工控制,要求根據企業目標和職能任務,按照科學、精簡、高效的原則,合理設置職能部門和工作崗位,明確各部門、各崗位的職責權限,形成各司其職、各負其責、便於考核、相互制約的工作機制。
企業在確定職責分工過程中,應當充分考慮不相容職務相互分離的制衡要求。不相容職務通常包括:授權批準、業務經辦、會計記錄、財產保管、稽核檢查等。
2、授權控制,要求企業根據職責分工,明確各部門、各崗位辦理經濟業務與事項的權限範圍、審批程序和相應責任等內容。企業內部各級管理人員必須在授權範圍內行使職權和承擔責任,業務經辦人員必須在授權範圍內辦理業務。
3、審核批準控制,要求企業各部門、各崗位按照規定的授權和程序,對相關經濟業務和事項的真實性、合規性、合理性以及有關資料的完整性進行復核與審查,通過簽署意見並簽字或者蓋章,作出批準、不予批準或者其他處理的決定。
4、預算控制,要求企業加強預算編制、執行、分析、考核等各環節的管理,明確預算項目,建立預算標準,規範預算的編制、審定、下達和執行程序,及時分析和控制預算差異,采取改進措施,確保預算的執行。
5、財產保護控制,要求企業限制未經授權的人員對財產的直接接觸和處置,采取財產記錄、實物保管、定期盤點、賬實核對、財產保險等措施,確保財產的安全完整。
6、會計系統控制,要求企業根據《中華人民***和國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和國家統壹的會計制度,制定適合本企業的會計制度,明確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和財務會計報告以及相關信息披露的處理程序,規範會計政策的選用標準和審批程序,建立、完善會計檔案保管和會計工作交接辦法,實行會計人員崗位責任制,充分發揮會計的監督職能,確保企業財務會計報告真實、準確、完整。
7、內部報告控制,要求企業建立和完善內部報告制度,明確相關信息的收集、分析、報告和處理程序,及時提供業務活動中的重要信息,全面反映經濟活動情況,增強內部管理的時效性和針對性。
內部報告方式通常包括:例行報告、實時報告、專題報告、綜合報告等。
8、經濟活動分析控制,要求企業綜合運用生產、購銷、投資、財務等方面的信息,利用因素分析、對比分析、趨勢分析等方法,定期對企業經營管理活動進行分析,發現存在的問題,查找原因,並提出改進意見和應對措施。
9、績效考評控制,要求企業科學設置業績考核指標體系,對照預算指標、盈利水平、投資回報率、安全生產目標等業績指標,對各部門和員工當期業績進行考核和評價,兌現獎懲,強化對各部門和員工的激勵與約束。
10、信息技術控制,要求企業結合實際情況和計算機信息技術應用程度,建立與本企業經營管理業務相適應的信息化控制流程,提高業務處理效率,減少和消除人為操縱因素,同時加強對計算機信息系統開發與維護、訪問與變更、數據輸入與輸出、文件儲存與保管、網絡安全等方面的控制,保證信息系統安全、有效運行。
11、與財務報告相關的內部控制,內部控制被定義為壹個流程,該流程由公司的首席執行官和財務總監或類似人員設計並監督其運行,並由公司董事會、管理層和其他相關人員實行;從而對財務報告的可靠性以及對外披露的財務報告的編制是否符合公認會計準則提供合理保證。這壹流程包括如下政策和程序:
·公司的相關記錄在合理的程度上正確和公允的反映了公司對交易的記錄和對資產的處置。
·公司對相關交易的記錄能夠為公司按照公認會計準則準備財務報告提供合理的保證,以及公司的收入和支出都經過了公司管理層和董事的授權批準。
·能夠防止和及時發現對財務報告產生重大影響的非法行為,這種行為包括對公司資產不合法的占有、利用和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