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處理財產損益是資產類科目,會計科目編碼為1901。是核算公司在清查財產過程中查明的各種財產物資的盤盈、盤虧和毀損。本科目下設置“待處理固定資產損溢”和“待處理流動資產損溢”兩個明細科目。盤盈時貸記本科目,盤虧時借記本科目。 具體使用如下:
在現金盤點時,如發生賬款不符,發現的有待查明原因的現金短缺或益余,應先通過“待處理財產損溢”即“待處理流動資產損溢”科目核算。
例如:出現盤盈狀況時,在查明原因前,應記:
借:庫存現金
貸:待處理財產損溢
查出原因後,應記:(如果應支付給有關人員的)
借:待處理財產損溢
貸:其他應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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