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壹、招聘對象
除具有政策依據的相關群體外,本次招聘面向往屆高校畢業生和符合崗位條件的各類社會人才。
二、申請條件
(1)基本條件
1.具有中國人民的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遵守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4.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業務能力或技能;
5.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6.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2)具體條件
詳見《洪湖市2023年事業單位統壹公開招聘崗位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表)。
(3)以下人員不能報名。
1.軍人;
2.在全日制高校就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3.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受到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
4.在公務員錄用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過程中被發現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人員;
5.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暫行規定》和《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應當實行回避制度的人員;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單位、崗位及資格條件
(壹)本次招聘具體單位、崗位及資格條件詳見崗位表(附件1)。
(二)用人單位負責解釋本次公開招聘的崗位條件,崗位條件相關問題可咨詢用人單位。聯系方式見《洪湖市2023年事業單位統壹公開招聘單位聯系方式及咨詢方式壹覽表》(附件2)。
第四,註冊
(1)報名渠道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的報名、註冊、查詢、繳費、準考證打印均通過湖北人事考試網()進行。
(2)時間安排
1.報名:2023年2月24日9:00至3月1日17: 00,報名人員報名並接受個人基本信息認證。
2.報名時間:2023年2月24日9:00至3月2日17:00。
成功報名人員選擇報考崗位,填寫報考信息,接受招聘單位資格審查。
每人限發1個帖子。
2月24日至3月1,省人事考試院每天發布壹次報名數據,供報考人員參考。
3月2日17: 00,報名窗口準時關閉。
3.資格審查:2023年2月24日9:00至3月3日17:00,招聘單位將在網上進行資格審查,考生可同步查詢考試結果。
4.繳費確認:2023年3月4日9:00至2023年3月6日24:00,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繳費確認報名。
未按時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
3月4日9: 00至3月5日24: 00,符合考試費減免相關條件的人員,按照湖北人事考試網相關要求申請減免。
5.打印準考證:2023年3月28日12:00至2023年4月2日9:00,已確定報考人員登錄湖北人事考試網下載打印準考證。
(三)報名註意事項
詳見《荊州市2023年事業單位統壹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指南》(附件3,以下簡稱《報名指南》)。
動詞 (verb的縮寫)筆試
(壹)筆試科目和時間、地點
1.時間:2023年4月2日周日上午。
2.科目:08: 30-10: 00職業能力傾向測驗。
10: 00-12: 00綜合應用能力
3.地點:詳見準考證。
書面類別和內容
1.根據不同招聘崗位的特點,考試分為綜合管理(A)、社會科學專業知識(B)、自然科學專業知識(C)、中小學教師(D)、醫療衛生保健(E)五類。
其中,中小學教師綜合應用能力(D類)科目分為小學教師崗位(D1)和中學教師崗位(D2)兩個亞類。
2.考試詳情見《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分類考試公共* * *科目筆試大綱(2022年版)》(附件4)。
3.各崗位考生需在統壹筆試中參加相應類別的兩次考試。
(三)關於考試比例的定義。
為實現競爭性選拔,原則上按照計劃崗位人數與報名繳費人數不低於1: 3的比例進行考試。
報名繳費結束後,報名繳費人數達不到考試規定比例,需要取消、核減或降低考試保留比例的,由招聘單位申請調整,經相關部門核準備案後,通過官網公布崗位計劃調整情況。
已支付被取消職位費用的考生將被全額退還。
(四)筆試成績
筆試成績將於4月下旬通過湖北人事考試網發布,考生可自行查詢成績。
同時發布最低及格線,低於最低及格線的考生不能進入下壹環節。
不及物動詞資格審查
(壹)按照崗位招聘計劃人數與面試人數1:3的比例(已批準備案的崗位按減少比例減少),按照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資格復審人選,筆試成績相同的最後壹人納入範圍。
考生可通過洪湖市人民政府網站、洪湖市人社局微信官方賬號查詢資格復審入圍名單。
(二)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進行資格審查。
參加資格復審人員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不能進入面試。
面試人選空缺按崗位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並在洪湖市人民政府網站和洪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微信官方賬號公布。
對於無人報考的崗位,導致入圍面試人員未達到1: 3的比例(經審批備案後允許減少的崗位按減少後的比例減少),由招聘單位申請取消、減少或保留,經相關部門審批備案後,在洪湖市人民政府網站和洪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微信官方賬號進行公告。
資格審查貫穿整個過程。如報考者資格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或信息填寫有誤,由此產生的壹切後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凡不誠信報考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在招聘工作的任何壹個環節被查實後,取消其報考或聘用資格。
(3)在職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和事業單位在編人員報考,須征得所在單位同意,並在資格復審階段提供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
七。采訪
(壹)合格人員進入面試。
面試入圍人員未達到規定比例的,由招聘單位申請取消、減少或保留調劑,經相關部門審核同意後,在洪湖市人民政府網站和洪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微信官方賬號公布調劑情況。
(2)面試重點評價考生與其崗位相適應的專業知識、專業能力和工作技能,測試考生的綜合素質和相關能力以及綜合運用專業知識解決工作中實際問題的能力。
面試壹般以結構化面試、講座、技能測試、現場表演、實際操作、無領導小組討論等形式進行。
(三)面試公告在面試前通過洪湖市人民政府網站、洪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微信官方賬號發布,相關事宜以面試公告為準。
面試公告發布後,自面試之日起5日內,因候選人棄權等因素導致入圍候選人未達到規定比例的,不予遞補。
對實際參加面試人數與招聘崗位計劃人數之比未達到既定入圍比例且等於或小於1:1的崗位,控制面試成績最低合格線,面試成績最低合格分數線在面試公告中公布。面試成績未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不能進入下壹招聘階段,相應的招聘崗位計劃予以核減或取消。
八、考試成績的計算
(1)業績權重。
筆試和面試成績折算成100%成績後,分別按40%和60%的權重計入總成績。
面試中涉及專業測試的,應在面試公告中明確專業測試的比例。
(2)評分方法。
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綜合應用能力滿分為150,其中* * *占300;面試滿分100。
考生筆試成績=(“職業能力傾向測驗”+“綜合應用能力”試卷成績)÷3;考生的面試成績就是面試成績。
考生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直接進行面試的,面試成績為該考生的總成績。
(3)獎金政策。
根據國家和我省關於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工作、參軍入伍的政策要求,對“三支壹扶”計劃和西部地區大學生誌願服務項目人員、在部隊服役5年以上(含)並經考核合格的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給予積分優惠。
上述人員由本人提出申請,經各項目市級主管部門資格審查合格後,由荊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程序匯總並公示人員名單。筆試成績達到最低合格線的,在筆試成績折算為百分制中增加5分。
已公開招聘、安置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或錄用為公務員的,或報考定向崗位的,不再享受此優惠待遇。
符合相關條件的報考人員應填寫《荊州市2023年統壹公開招聘考試加分申請表》(附件5),並於2023年3月7日至3月00日將項目主管部門審核後的表格提交至荊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管理科(沙市區太嶽東路8號1棟207室)。在此期間未提交的申請將不再被接受。
九、身體檢查和檢驗
(1)身體檢查
1.醫學檢驗人員的確定。
按照考生總成績從高到低排序,崗位招聘計劃人數與體檢人數的比例為1: 1。
2.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的有關規定組織實施。
相關行業有職業準入規定的,按照相關規定執行。
體檢結果以體檢機構出具的正式體檢結論為準。
需要復檢的,復檢機構在有資質的醫療機構中隨機確定,復檢只能進行壹次。
(2)調查
1.主管部門和招聘單位負責檢查。
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註重對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工作實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方面進行綜合考察,對考生資格進行復審。
2.如考生主動放棄,體檢或考察不合格,招聘單位可按崗位總成績依次遞補體檢或考察人員。
X.公示和備案
(壹)招聘單位根據考察結果,由領導小組集體研究確定擬聘用人選,經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後,將擬聘用人選名單報洪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通過後,在洪湖市人民政府網站和洪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微信官方賬號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於7個工作日。
對公示無異議,或雖有異議但經調查不影響就業的,由主管部門報洪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備案。
(二)公示中反映聘用問題並經查實的,不予聘用備案。
對公示中反映的問題壹時難以核實的,暫緩備案聘用,待調查後再決定是否備案聘用。
XI。雇用
(1)招聘單位經洪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備案後,通知新聘人員報到,與其簽訂聘用合同,約定試用期並計入聘用期,實行崗位管理,執行相關政策規定的工資待遇。
(2)被錄用人員無正當理由在接到通知後20天內未報到的(2023年“三支壹扶”計劃和大學生誌願服務西部計劃報到時間為7月以後),取消錄用資格,招聘單位可根據需要按總成績對遞補人員進行排名,並按上述程序重新辦理相關事宜和手續。
十二。紀律要求
各主管部門黨委(黨組)是本次公開招聘工作的主要負責人,必須嚴格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暫行規定》的要求,做好公開招聘的各項工作,確保公開招聘安全有序;市紀委監察局派駐相關主管部門的紀檢監察機構要加強對公開招聘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如有弄虛作假或徇私舞弊行為,壹經查實,將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員,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進行處理,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本公告中的相關政策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崗位表所列內容由招聘單位負責解釋。
公開招聘電話:0716-2216865(洪湖市人社局)。
附件:
1.2023年洪湖市事業單位統壹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
2.2023年洪湖市事業單位統壹公開招聘單位聯系方式及咨詢方式壹覽表
3、《荊州市2023年事業單位統壹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指南》
4.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分類考試公共* * *科目筆試大綱(2022年版)
5、《荊州2023事業單位申請加分》。
洪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3年2月22日
附件1:2023年洪湖市事業單位統壹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xlsx
附件2:2023年洪湖市事業單位統壹公開招聘單位聯系方式及咨詢方式壹覽表。xlsx
附件3荊州市2023年事業單位統壹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考指南。文件
附件4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分類考試公共* * *科目筆試大綱(2022年版)。可移植文檔格式文件的擴展名(portable document format的縮寫)
附件5荊州市2023年統壹公開招聘考試加分報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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