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象1:壹份合同在當年已經全部作為收入收取,但由於成本沒有全部支出,會計估計不足,沒有計提相應的成本,導致當年利潤虛增,以後年度出現“潛在損失”。同理,當合同成本完成,但收入未確認時,就會形成“潛在利潤”。
現象二:假設某種家電壹直在降價。年底,經銷商有該家電的大量庫存,市場價遠低於當初的進貨價。如果年末不計提“存貨跌價準備”,會有潛在損失。
潛在盈利和潛在虧損的原因很多,有主觀的,也有客觀的。各種會計準則和制度都是為了規範企業不存在潛在盈利和潛在虧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