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庫存現金管理。
公司財務部庫存現金控制在核定限額內,不得超限額存放現金。
嚴格執行現金盤點制度,做到日清日結,保證現金的安全。現金遇有短款,應及時查明原因,報告單位領導,並要追究責任者的責任。
不準用“白條”入帳。
不準私人挪用、占用和借用公款現金。
到公司以外金融機構提取或送存現金(限額1萬元以上)時,需由兩名人員乘坐公司汽車前往
現金出納員必須嚴格和妥善保管金庫密碼和鑰匙。
現金出納員要妥善保管金庫內存放的現金和有價證券,私人財物不得存放入內。
現金出納員必須隨時接受開戶銀行和本單位領導的檢查監督。
出納員必須嚴格遵守執行上述各條規定。
二、銀行存款管理。
公司必須遵守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辦理銀行基本帳戶和輔助帳戶的開戶和公司各種銀行結算業務。
公司必須認真貫徹執行《中國人民銀行法》、《中華人民***和國票據法》等相關的結算管理制度。
作廢的銀行支票由出納員加蓋作廢戳記,妥善保存。
銀行結算方式根據公司實際情況采取如下幾種方式:支票(現金支票、轉帳支票)、銀行匯票、電匯、信匯、銀行承兌匯票、委托收款(僅限於水費、電費、電話費結算),除上述結算方式外,其他不予使用。
從銀行取回的各種結算憑證,要及時入帳。
公司應按每個銀行開戶帳號建立壹本銀行存款明細帳,出納員應及時將公司銀行存款明細帳與銀行對帳單逐筆進行核對。於每季度末做出銀行核對余額調節明細表。
銀行出納員對銀行調節明細表所記載的帳項必須及時查明原因,對出現的差錯通知責任人進行更正,對未達帳項要及時予以清理。造成的帳帳不壹致, 應盡快解決。
空白銀行支票與預留印鑒必須實行分管。由出納員逐筆登記,記錄所簽發支票的用途、使用單位、金額、支票號碼等。
三、往來帳款的管理。
應收帳款的管理:公司各銷售部門根據形成收入的確定標準及時開據發貨票後,由財務部作好帳務處理,編制會計記賬憑證,登記有關收入和與客戶應收賬款往來的會計賬簿,同時要定期與銷售部門進行核對,保證雙方賬賬核對壹致。
其他應收款的管理:公司各部門形成的出差借款、采購借款、各部門備用金應於業務發生後及時報銷,每年12月中旬進行清理。各部門備用金於每年12月份中旬清理,進行還舊借新。
應付帳款的管理:公司各部門因采購形成的應付票據應及時進行帳務處理,登記相應的帳簿,定期與相關部門對帳,保證雙方賬賬核對壹致。
四、內部牽制。
公司實行銀行支票與銀行預留印鑒分管制度。
非出納人員不能辦理現金、銀行收付業務。
庫存現金和有價證券每季抽查壹次。
現金出納員不得擔當制證工作,只能由財務部指定的制單人制單。
擴展資料:
出納員是指從事出納工作的人員,出納工作。顧名思義,出即支出,納即收入。出納工作是管理貨幣資金、票據、有價證券進進出出的壹項工作。
出納人員必須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修養,比如要要熱愛本職工作、敬業、精業、要科學理財、充分發揮資金的使用效益等。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