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財政部會計司發布的《企業會計準則-會計科目及主要會計處理》附件,營業稅金及附加科目說明如下:
6403營業稅及附加1。本科目核算企業在經營活動中發生的營業稅、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和教育費附加等相關稅費。房產稅、車船使用稅、土地使用稅、印花稅在“管理費用”科目核算,但與投資性房地產相關的房產稅、土地使用稅在本科目核算。
管理費用賬戶的描述如下:
6602管理費用1。本科目核算企業為組織和管理企業生產經營而發生的管理費用。包括企業在籌建期間發生的開辦費、董事會和行政部門在企業經營管理中發生的或由企業承擔的公司費用(包括行政部門職工工資及福利費、材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攤銷、辦公費、差旅費等。)、工會經費、董事會費(包括董事會成員津貼、會議費、差旅費等。)、代理費、咨詢費(含顧問費)、訴訟費等。
這兩個科目的描述都引用了車船使用稅,那麽車船使用稅在什麽情況下計入營業稅及附加,在什麽情況下下放給管理費用?
壹般認為,將車船作為生產工具的,如汽車運輸企業,其車船使用稅在營業稅及附加科目中核算,不作為生產工具的,發生的車船使用稅在管理費用中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