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般計稅方法是指計算壹般納稅人的應納稅額,指當期銷項稅額扣除當期進項稅額後的余額。
適用主題:
壹般納稅人
本期應交增值稅=本期銷項稅額-本期進項稅額=本期銷售額(不含增值稅)×適用稅率-本期進項稅額。
提示:
壹般納稅人的應稅銷售行為適用壹般計稅方法(特定情況除外)。
第二,簡易計稅方法
簡易計稅方法,又稱簡易征稅,是增值稅壹般納稅人。由於行業的特殊性,無法取得原材料或貨物的增值稅進項發票,所以按照投入產出法核算應交增值稅後稅負過高。因此,增值稅是按照特殊行業的簡易稅率征收的。
適用主題:
①小規模納稅人;
②壹般納稅人的具體情況。
本期應交增值稅=本期銷售額(不含增值稅)×征收率
提示:
小規模納稅人有應稅銷售行為的,適用簡易計稅方法。但如遇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應稅銷售活動,壹般納稅人可選擇(部分應稅銷售活動必須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
第三,預扣稅方法
代扣代繳稅款法,是指境外單位或者個人在中國境內提供應稅服務,在中國境內沒有經營機構而適用的納稅方法。
適用主題:
稅款扣繳義務人
境外單位或者個人在中國境內有應稅行為,在中國境內沒有營業機構的,以買方為扣繳義務人。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另有規定的除外。
扣繳義務人應當按照規定的公式和適用的稅率計算應扣繳的稅款:
扣繳稅額=收款人支付的價款÷(1+稅率)×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