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檔案管理辦法》規定了中國企業和其他組織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辦法規定的會計檔案保管期限為最短保管期限,可分為:
1.需要永久保存的會計檔案有:年度財務決算報告;資本、股本和權益的詳細情況;消費家庭登記冊;客戶的掛失申請書、掛失登記簿和補卡憑證(卡)收據;存儲在帳戶銷售案例中的列表或數據;會計檔案保管登記簿和銷毀清單;7 .銷毀有價文件和業務公章清單;機構變更移交清單;有權查詢、凍結、扣劃賬冊;使用過的憑證和賬簿的登記;會計系統數據遷移之日的所有會計檔案;維護和修改初始會計環境文本和基礎數據的相關記錄和文件;其他需要永久保存的檔案。
2.保管期限為25年的會計檔案包括:現金及存款日記賬;稅務日記帳(總帳)和稅收票證分類帳。
3.保管期限為15年的會計檔案包括:會計憑證;總分類賬、明細分類賬、日記賬和輔助賬簿(不包括現金和銀行存款);會計轉移的庫存;行政單位和事業單位的各種會計憑證;各種完稅憑證和退稅憑證;財政總預算撥款憑證及其他會計憑證;農牧業稅結算憑證;會計轉移的庫存。
4.保管期限為65,438+00年的會計檔案包括:國庫編送的各種報表和存取款憑證;各收入機構匯編和發送的報告;財政總預算應當保存在行政單位和事業單位決算、年度稅收報告、年度國庫報告、年度基本建設繳款中;稅務會計報表(包括票證報表)。
5.保存期限為5年的會計檔案有:
下屬銀行報送的中期財務會計報告(月報、季報、半年報、附件及說明);跨行聯系人名單及查詢回復;密碼表使用保管寄存器;存貸款單位余額調節收據;固定資產卡片,固定資產報廢和清理後的卡片;客戶申請電子支付業務的基本情況和協議;其他需要保存五年的會計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