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論來說,沒有權利。但是,實際上這項權利將壹直擁有著。 就像我覺得父母沒權利決定妳的初生生存資本壹樣,這些都是無法避免的。 宗教的父母,生妳的時候,對妳就抱有期望,他們認為妳是神賜予他們的。就像妳的出生壹樣,妳是無法提出反抗的。如果通過外界的力量來幹預的話,估計會適得其反,因為他們根本不希望生出壹個叛教(以他們的視角稱呼)甚至異教徒的孩子。而且不管教義是什麽,在孩子成長過程中都會對孩子的思想的構成壹種定向引導。這些都是潛移默化的,縱使是成人也很難不被影響,何況小孩。 所以,對於賦予我們生命的父母,我們先天失去了很多權益。(當然,這不能影響我們愛他們) 這是不可避免的。因為盡管沒有幹預妳其他的權利,但是他們掌握著生妳的權利。 這是從父母的角度,他們沒有權利,卻無法被禁止。但是,從孩子的角度,他有自由選擇的權利,即反抗父母信仰滲透的權利。 可惜的是,大多數都被影響很大。這種家庭的孩子通常有四種結局: 1、皈依了父母所信仰的宗教; 2、從此厭惡所有的宗教,成為反宗教論者; 3、科學主義無神論者; 4、選擇了另外的宗教; 所以,不管妳在不在意,影響總在那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