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場為考生提供統壹的微積分草稿紙和微積分筆,考試結束後由監考老師收回。考生不得將其帶出考場,違者按作弊處理。考生坐對位置,將準考證和身份證放在桌面上接受檢查。考試開始30分鐘後,考生不得進入考場參加考試。
考生應自覺遵守考場秩序,尊重考場工作人員,自覺接受監考人員的監督檢查,保持考場安靜,遇到問題舉手示意監考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