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值易耗品的會計分錄
1、初始購進時,應當計入“周轉材料—低值易耗品”這壹會計科目中,其具體的會計分錄如下:
借:周轉材料——低值易耗品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等
2、實際領用時的具體會計分錄如下:
借:周轉材料——低值易耗品——在用
貸:周轉材料——低值易耗品——在庫
3、第壹次領用時攤銷其價值的壹半:
借:制造費用
貸:周轉材料——低值易耗品——攤銷
4、第二次領用時攤銷其價值的壹半:
借:制造費用
貸:周轉材料——低值易耗品——攤銷
同時:
借:周轉材料——低值易耗品——攤銷
貸:周轉材料——低值易耗品——在用
周轉材料是什麽?
周轉材料,是指企業能夠多次使用、逐漸轉移其價值但仍保持原有形態不確認為固定資產的材料,如包裝物和低值易耗品,應當采用壹次轉銷法或者五五攤銷法進行攤銷。周轉材料屬於資產類科目,在資產中歸入流動資產中的“存貨”。核算企業周轉材料的計劃成本或實際成本,包括包裝物、低值易耗品,以及企業(建造承包商)的鋼模板、木模板、腳手架等。
低值易耗品是什麽?
低值易耗品是指單項價值在規定限額以下並且使用期限不滿壹年,能多次使用而基本保持其實物形態的勞動資料。低值易耗品和固定資產都是企業的勞動資料,兩者區別在於固定資產是主要勞動力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