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關於同意中山大學不再擔任廣東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官的函》(粵考委[2017]1號)精神,中山大學不再擔任廣東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官。
經廣東省考委遴選,決定變更廣東省自學考試部分專業的考官學校,現予以公告(詳見下圖)。請各考官學校嚴格按照《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暫行條例》和《廣東省自學考試實施細則》履行考官學校的相關職責,確保廣東省自學考試平穩順利進行。
華夏迪達教育網特別提醒:自本通知發布之日起,中山大學不再擔任廣東省自學考試主考官。之前選擇中山大學作為專業主考官的考生,可以繼續選擇中山大學進行實操考核、申請畢業等。,或選擇變更後的主考官辦理上述事宜。本通知下發之日後報考的考生,只能選擇變更後的主考官參加廣東省自學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