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本要求:具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會計人員。
(2)學歷及資歷:大三:高中畢業;中級水平:大專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五年;會計本科四年;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會計工作滿兩年。
2.考試時間:2008年5月17日和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