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報考電工、電子、機械、化學操作技能考試的考生,須出示學校(單位)出具的《專業技能課程考試操作技能考試實習證(崗位工作證)》(附件4)進行報名,否則不予受理報名。
(3)考生報考既有理論考試又有技能考試的課程,且該考生上次考試的理論或技能考試成績中只有壹項滿足同等條件的,其成績只保留到下次相鄰考試;有保留分數線的考生必須在報名當期考試時申請保留分數線,並在報名卡上或網上預測姓名時正確填寫原準考證號、考試類型、保留分數線等內容。考生持有有效預留分數,但報名時未申請預留分數或提供錯誤預留分數號的,視為自動放棄預留分數。
(四)考生的準考證和考試通知書在考試前壹周由考生所在學校發放,社會人員到所在區招辦領取(準考證和考試通知書樣式見附件6)。
(5)考點的布置。
1.理論知識考試在我市國家教育統壹考試指定考點進行。
2.操作技能考試在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的考點進行。
考生應提前壹天踩點,以便熟悉考點位置和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