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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湖南工商大學研究生復試內容已公布。以下是相關內容,供大家參考:

壹、復試內容和形式

復試內容主要包括三個方面:專業理論基礎測試,150分(會計審計碩士包括專業理論和政治兩部分,100分,50分);綜合素質與能力測試,100分;外語水平考試,滿分50分,復試總分300分。根據考生復試成績的實際情況,確定合格標準,復試三方面任

湖南工商大學2022年研究生復試內容

2022年湖南工商大學研究生復試內容已公布。以下是相關內容,供大家參考:

壹、復試內容和形式

復試內容主要包括三個方面:專業理論基礎測試,150分(會計審計碩士包括專業理論和政治兩部分,100分,50分);綜合素質與能力測試,100分;外語水平考試,滿分50分,復試總分300分。根據考生復試成績的實際情況,確定合格標準,復試三方面任

湖南工商大學2022年研究生復試內容

2022年湖南工商大學研究生復試內容已公布。以下是相關內容,供大家參考:

壹、復試內容和形式

復試內容主要包括三個方面:專業理論基礎測試,150分(會計審計碩士包括專業理論和政治兩部分,100分,50分);綜合素質與能力測試,100分;外語水平考試,滿分50分,復試總分300分。根據考生復試成績的實際情況,確定合格標準,復試三方面任何壹方面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

1.專業理論基礎測試

專業理論基礎考試的科目和內容不超出我校公布的2022年研究生招生簡章復試科目範圍(詳見學科和考試科目壹覽表及我校學科考試大綱),但題型會有調整。為適應網絡遠程復試的實際情況,壹般采用綜合性、開放性試題,采用在線問答。考生通過遠程面試系統隨機抽取試題,在規定時間內聽寫答案。面試老師也可以在時間充足的情況下,對考生進行隨機問答。每位考生的考試時間壹般不少於10分鐘。

會計與審計碩士研究生基礎專業理論考試包括基礎專業理論考試和思想政治理論考試兩部分,分別進行。其形式與其他學科專業理論基礎考試相同,采用網上隨機問答的方式。其中,專業理論基礎考試時間壹般不少於10分鐘,思想政治理論考試時間壹般不少於5分鐘。

2.綜合素質和能力(包括心理素質)測試

綜合素質和能力測試采用網絡面試問答的形式。考核內容包括考生的綜合素質、專業能力、科研潛力、心理素質、思想政治素質和社會適應能力,每位考生的考試時間壹般不少於10分鐘。

3.外語水平考試

外語測試采取聽說交流的形式。每位考生的考試時間壹般不少於5分鐘,由外語水平測試小組單獨負責評分。班子成員不少於3人,秘書1。

以上所有測試環節均由面試小組成員根據考生的答題情況獨立打分,取所有小組成員分數的算術平均值作為該環節考生的最終成績。

4.其他受試者

同等學力報考的考生必須嘗試本科兩個專業。加試科目的考試方法與專業基礎理論考試相同,由二級培養單位另行安排。加試科目成績不計入總分,但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㈥思想政治調查

考察內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達、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擬錄取考生名單公示後,考生須按二級培養單位提供的方式提交《思想政治情況考核表》,要求考生人事關系或組織關系所在單位填寫具體意見並蓋章。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7)體檢

考生體檢標準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聯[2003]3號)、《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取消乙肝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堂[2065 438+00]2號)執行。擬錄取考生須根據學位報名點後續通知到當地二級以上醫院進行體檢,並在規定時間內將體檢結果掃描成電子檔案發送至學位報名點指定郵箱。未按時送體檢報告或體檢不合格者,取消錄用資格。根據疫情防控情況,我校將在招生時組織統壹體檢。體檢不合格者,取消錄取資格。

二、錄取方式

(壹)在專業招生計劃指標數內,按加權總分排名差額錄取。初試總成績占60%,復試總成績占40%。誌願上線考生和調劑考生分別按總成績排序。先錄取誌願報考我校的考生,剩余指標按排名在轉學生中錄取。(對於工科專業,如果第壹門商科是301-數學壹或302-數學二的統考科目,則分別按總分排序,3065438+優先。如果排名相同,以初試成績為準進行排名,如果初試成績相同,以業務課(聯考科目)成績為準進行排名。

(2)學位復試錄取工作組對面試小組提交的復試成績進行審核匯總後,根據考生初審和復試成績提出擬錄取意見,報研究生院;研究生院根據各學位點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提出擬錄取名單;學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審定研究生院擬招生名單;批準後擬錄取的考生名單在研究生院網站上公示;擬錄取名單公示後,報省級教育考試院審核,由教育部審批,該校研究生院向考生發放錄取通知書。

(3)學校將根據有關規定和每輪復試擬招生情況,動態調整不同專業的招生計劃。

(4)應屆畢業生、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應屆畢業生錄取後,未能在2022年秋季開學前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和學位證的,取消其錄取資格。

(五)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結果不合格的;復試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其他加試科目成績低於60分的考生不予錄取;體檢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資格審查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

(六)對復試過程中有違規行為的考生,壹經查實,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取消錄取資格。錄取後3個月內,學校將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條例》的相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審核。復核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