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警察和保安隊的人員、培訓和組織 局長:沃爾納·貝斯特 博士(1939年6月—1940年7月)
布魯諾·施特雷肯巴赫 (1940年7月—1943年初)
舒爾茨 (1940年初—1943年11月)
埃爾林格 (1943年11月—1945年5月)
A處: 人事
1分隊:保安警察和保安隊成員的壹般人事事務
2分隊:秘密警察的檔案
3分隊:刑事警察的檔案
4分隊:情報處的檔案
5分隊:納粹黨和黨衛隊的檔案
6分隊:社會救濟
B處: 繼任者、教育和培訓
1分隊:按照政治世界觀和黨衛隊的標準進行教育
2分隊:繼任者
3分隊:培訓、進修和特殊訓練
4分隊:體格鍛煉和軍訓
5分隊:生平準則、考試局、基金管理、第壹組B的壹般事務、組員的事務和檔案室 局長:沃爾納·貝斯特 博士(1939年6月—1940年7月)
內克曼
西格特
施帕西爾
A處: 財政、薪金和核算
1分隊:保安警察的財政支出、外匯等
2分隊:保安警察的薪金、供養、車馬費等
3分隊:帝國中央保安局的軍餉處和會計處,包括房管處在內
4分隊:保安處的財政支出、軍餉和核算
B處: 經濟事務、俘虜事務、司法事務(同德國司法部的聯系工作)等
1分隊:住宿、原材料、沒收的財產等
2分隊:服裝、業務需要等
3分隊:俘虜事務
4分隊:司法事務等
C處: 技術方面的事務
1分隊:無線電、照相和電影事業、刑事技術方面的工具
2分隊:電報和電話
3分隊:車輛
4分隊:武器
5分隊:補給品 國內保安處* ,黨的機構 (* 當時還沒有成立報案處I (“考察和反對敵人”),在成立帝國中央保安局時,第三局就在蓋世太保內部成立了)
局長:SS區隊長 奧托·奧倫道夫 (1939年—1945年)
(奧倫道夫曾在東歐同時領導著壹支特別行動隊)
A處: 法律制度和德國機構的問題
1分隊:生活區工作的壹般問題
2分隊:法律生活
3分隊:憲法和管理,包括不屬於第三組A5分隊所管轄的所有立法事務
4分隊:壹般的人民生活(這個小分隊按時匯報人民中間的壹般情況)
5分隊:壹般的警察法律問題、警察的權限、警察的執法權、警察界的特別法和立法技術
B處: 民族性
a ):講課
b ):特殊問題和對事物的檢查
1分隊:民族工作
2分隊:少數民族
3分隊:種族和民族的健康
4分隊:國籍和加入國籍
5分隊:被占區
C處: 文化
a ):特殊問題,包括對事物的檢查
1分隊:科學
2分隊:教育和宗教生活*
(*同教會作尖銳鬥爭時,這個小分隊的人員被分配給了蓋世太保)
3分隊:民族文化和藝術
4分隊:報紙、文獻著作、廣播
D處: 經濟
a ):講課,包括經濟導報、雜誌、商業法和勞動法
b ):殖民地的經濟
c ):特殊問題和對事物的檢查,在經濟法、商業法和勞工法的所有立法事務中的工作
D—西方:被占領的西部地區
D—東方:被占領的東部地區
1分隊:糧食經濟
2分隊:商業、手工業和交通
3分隊:財政經濟、貨幣、銀行和交易所、保險公司
4分隊:工業經濟和能源經濟
5分隊:勞工和社會事業
頂部
TNTTNTTNT 發表於: 2004/10/05 08:09am 蓋世太保*,國家機構 (*該組織在政治領域掌握了執行權,直接保持了1500名特務)
局長:海因裏希·繆勒(1939年—1945年) 第四情報收集處(從1941年開始工作)
A處: 敵人,破壞和保護
1分隊:***產主義、馬克思主義和次要組織,戰爭中之不法行為,地下活動和敵對者的宣傳
2分隊:防禦破壞,與破壞作鬥爭,政治上進行欺詐
3分隊:反動派,反對黨,正統主義,自由主義,只要不在第四組A1分隊範圍裏的壹些陰謀事情
4分隊:保護,行刺報告,監視,特務行動,追捕隊
B處: 政治教會、教派和猶太人
1分隊:政治天主教
2分隊:政治新教、教派
3分隊:其他教會、***濟會
4分隊:猶太人事務、撤退事務、沒收敵視人民和敵視國家的那些人的財產,剝奪德國國籍(在阿道夫·埃希曼領導下的這個小分隊奉命執行“最後解決猶太人問題”的任務)
C處: 人員的卡片索引、人事檔案管理、保護性拘留、新聞界和黨派
1分隊:鑒定、主要卡片索引、人事檔案管理、詢問處、對外國人進行監視
2分隊:保護性拘留事務
3分隊:報紙和文獻著作的事務
4分隊:黨及其支部的事務、特殊案例
D處: 大德意誌帝國的勢力範圍
a ):外籍工人
1分隊:保護國對被保護國行使職權的事務,捷克、斯洛伐克、塞爾維亞、克羅地亞和南斯拉夫,希臘前王國的其他地區
2分隊:行政區事務、再德國內的波蘭
3分隊:機要處、敵視國家的外國人、流亡者
4分隊:被占區:法國、比利時、荷蘭、挪威、丹麥*
(*這個小分隊的指揮官名叫卡爾·海涅·霍夫曼,他以前在杜塞爾多夫擔任蓋世太保的政治顧問,以後在荷蘭擔任保安警察的頭子,之後還在丹麥擔任過蓋世太保的首席助理。他曾下達了關於消滅數千名押送犯的“夜霧命令”)
5分隊:被占區的東部地區
E處: 諜報局
1分隊:諜報局的壹般性事務,根據保密條例第五條,對叛逆和叛國的事情以及其他事情均作出鑒定,諜報局專員
2分隊:壹般的經濟事務,防禦經濟間諜,保護工人和監督小工業,保護工廠和監督小工業法,政治警察專員
3分隊:西部諜報局
4分隊:北部諜報局
5分隊:東部諜報局
6分隊:南部諜報局
F處: 護照和外國警察
1分隊:邊防警察
2分隊:護照
3分隊:身份證和證件
4分隊:外國警察和邊境上的原則事務
5分隊:中央簽證處 局長:阿圖爾·奈比(1939年—1944年7月20日)
(奈比參加過“7.20事件”,失敗後被絞死。他曾在東部領導過壹支特別行動隊)
潘青格爾 (1944年7月20日—1945年5月)
A處: 刑事政策和預防措施
1分隊:法律問題,國際間的合作和刑事研究
2分隊:預防措施
3分隊:女刑事警察
4分隊:向警察局申報和登記戶口
B處:
1分隊:應潘處死刑的罪行
2分隊:欺詐
3分隊:傷風敗俗的罪行
C處: 追捕、警犬、提供情報
1分隊:追捕中心
2分隊:追捕手段
3分隊:警犬、提供情報、刑警人員的檔案
D處: 保安警察(蓋世太保和刑事警察)的刑事技術所
1分隊:a ):痕跡確認
b ):人員確認
2分隊:化學和生物—自然科學研究
3分隊:文件研究
W分隊:技術工廠
保安警察的刑事生物所
保安警察(蓋世太保和刑事警察)的刑事醫學中心研究所 (* 國外保安處同卡納裏斯領導下的軍事“諜報局”發生競爭。第六局使許多外國公司為自己效勞並利用了數千名特務。最有名的是黨衛隊突擊隊大隊長莫伊齊施在安卡拉領導的稱為“錫塞羅”的埃利亞·巴茨納這個特務。)
局長:SS旅隊長 海因茲·約斯特 (1939年—1941年)
瓦爾特·施倫堡 (1941年—1945年5月)
A處: 外國情報處的組織
五個分隊
B處: 西歐
三個分隊:VI 131法國
VI 132西班牙和葡萄牙
VI 133北非
C處: 俄國—日本勢力範圍
十三個分隊(其中第十三個分隊在阿拉伯國家)
特別分隊Z(奉命在俄國進行破壞活動)
D處: 英美勢力範圍
三個分隊
E處: 中歐
六個分隊
F處: 用於在國外的外國情報處的技術輔助工具
六個分隊
G處: 科學方法的研究部門(1942年成立)
S處:
三個分隊
經濟分隊:把經濟打入安道爾(獨立分隊)
文化分隊:把文化打入安道爾(獨立分隊)
奧托·斯科爾茲內領導的壹個特別隊,他的任務是在物質上、道德上和政治上準備和進行破壞活動 科學組織問題和聽眾的特別分隊
A處: 文字資料的登記(圖書館、報刊和問訊處)
1分隊:圖書館
2分隊:作報告,翻譯服務處,報刊材料(報刊資料的收集)的分類和利用
3分隊:問訊處
B處: 利用
1分隊:***濟會
2分隊:猶太人
3分隊:政治教會
4分隊:馬克思主義
5分隊:自由主義
6分隊:其他的敵對組織(流亡者、分裂主義者、和平主義者、反動派等)
C處: 檔案館、博物館和科學的特殊任務
1分隊:檔案館
2分隊:博物館和展覽會
3分隊:科學的特殊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