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體來說,事業單位產生的收入(農林水、教育、醫療衛生等。)通過出售國有資產和經營國有資本應當按照預算法的規定上繳地方財政。
獨立會計機構的條件是:在行政上有獨立的組織形式;獨立核算損益,獨立編制資金平衡表或會計預算表;有權與其他單位簽訂合同;在銀行有獨立賬戶。
擴展數據
行政事業單位財政代管資金會計處理的實質是,各單位首先要明確存入(匯出)到財政局代管賬戶的資金來源和用途(例如,是屬於收入資金還是流動資金;屬於財政撥款資金、非財政專項資金或其他資金等。),只有這樣才能正確處理賬目。
各行政事業單位要嚴格按照新的政府會計制度和準則的規定進行核算,全面、準確地反映單位的財務數據信息,確保政府會計準則和制度在行政事業單位的順利實施。
百度百科-獨立核算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