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本條件:遵守《中華人民***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壹的會計制度等法律法規;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熱愛會計工作,具備相應的會計專業知識和業務技能。
2、學歷及工作經驗條件:取得大專以上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5年;取得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4年;取得雙學士學位或者研究生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2年;取得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1年;取得博士學位;通過全國統壹考試,取得經濟、統計、審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