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根據《勞務派遣行政許可實施辦法》第七條的規定,所需資格條件是:
1.註冊資本不低於200萬元人民幣,並出具驗資報告,具有壹定的經濟實力和壹定的承諾能力。
2.有固定的經營場所和設施,有相應的線下公司地址,無虛擬經營場所。
3.有固定的營業場所和與業務發展相適應的設施。
4.公司制定的合法有效的勞務派遣管理制度及相關規定,既要符合法律法規,又要合理。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符合相關法律法規。
二。辦理勞務派遣公司所需信息:
1.勞務派遣經營許可證申請書。
2.已設立的企業法人應提供《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擬設立的企業法人應提供《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3.公司章程。
4.已設立的企業法人應提交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上壹年度財務審計報告。當年增資的企業,審計報告中的註冊資本仍為增資前的企業法人,應提供驗資報告。
5.擬設立的公司法人和當年擬設立的公司法人應提供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驗資報告。
6.營業場所使用證明,與業務相適應的辦公設施、設備和信息管理系統清單,包括設備名稱、數量、型號、用途等。
7.提供擬設公司法人,提供股東會對法定代表人的委派書及其身份證明。
8.起草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