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意見》(中辦發[2016]77號),實行全國統考的具有初、中級職稱的專業,不再進行相應的職稱評定或認定。目前,會計、審計、統計、經濟、衛生、航運、翻譯、通信、計算機技術和軟件已實行全國統考,相應的職稱不再評聘或認可。
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俗稱“職稱考試”。中國職稱考試9月開始,1990。為了深化職稱改革,人事部(現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建立了職稱考試制度。
職稱評定是指首次獲得認定的專業技術人員。工作壹定年限後,在任職期間完成相應的繼續教育學時。申請中級以上職稱者,須在專業刊物上發表論文,並通過壹些基本技能測試(如職稱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測試等。),並向本專業評審委員會評委提交評審材料。經過本專業的專業評委,才能確定是否具有更高壹級職稱的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