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用金會計分錄
撥付備用金:
借:其他應收款——備用金
貸:銀行存款
有使用部分備用金,之後報銷:
借:管理費用
貸:其他應收款——備用金
備用金壹般分為定額和非定額管理兩種:
(壹)定額管理
定額管理是指按用款部門的實際需要,核定備用金定額,並按定額撥付現金的管理辦法。用款部門按規定的開支範圍支用備用金後,憑有關支出憑證向財會部門報銷,財會部門如數付給現金,使備用金仍與定額保持壹致。壹般對用於費用開支的小額備用金,實行定額管理的辦法;對用於銷售找零用的備用金,按營業櫃組核定定額,並撥給現金。各櫃組可從銷貨款中經常保留核定的找零款,不存在支出和報銷的問題。
(二)非定額管理
非定額管理是指用款部門根據實際需要向財會部門領款的管理辦法。在憑有關支出憑證向財會部門報銷時,作為減少備用金處理,直到用完為止。如需補充備用金,再另行辦理撥款和領款手續。
總而言之,無論實行哪種管理辦法,都要建立健全備用金的領用、保管和報銷等手續制度,並指定專人負責經管備用金。經管人員發生變動時,必須辦理交接手續,以明確經濟責任。
備用金報銷差旅費的會計分錄
全部花完
借:管理費用-差旅費
貸:其他應收款——備用金
有剩余現金
借:庫存現金
管理費用——差旅費
貸:其他應收款——備用金
補款時
借:管理費用-差旅費
貸:庫存現金
其他應收款——備用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