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憑證的傳遞和保管方法是什麽?
會計憑證的傳遞是指從編制時到歸檔時,單位內部有關部門和人員之間的傳遞程序和時間。為了利用會計憑證,及時反映各項經濟業務,提供會計信息,發揮會計監督作用,會計憑證必須傳遞正確、及時,不得積壓。會計憑證的保管是指記賬後會計憑證的整理、裝訂、歸檔和核對。會計憑證應定期裝訂成冊,以防丟失。會計憑證封面應註明單位名稱、憑證種類、憑證編號、起止編號、年、月、主管會計、裝訂員及其他有關事項,主管會計和保管人員應在封面上簽名。每年裝訂成冊的會計憑證,年終可由本單位會計機構暫保管壹年,期滿後移交本單位檔案機構統壹保管;沒有檔案機構的,應當指定專人在會計機構保管。出納可能不負責會計檔案。嚴格遵守會計憑證保存期限的要求,到期前不得隨意銷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