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引導律師事務所合理收費,促進我省律師行業健康發展,根據《價格法》、《律師法》等法律法規和《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放開部分服務價格意見的通知》,制定本指導意見。實行政府指導價的範圍。根據國家發改委要求,以下律師服務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作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辯護人,以及刑事案件自訴人、被害人的代理人;代理公民請求支付勞動報酬和工傷賠償、贍養費、扶養費和撫養費、撫恤金和救濟金、社會保險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金的民事、行政訴訟,代理安全事故、環境汙染、征地拆遷補償(賠償)等涉及公共利益的群體訴訟案件;代理公民要求國家賠償的案件。實行政府指導價的律師服務收費,按照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司法行政部門制定的收費標準執行,實行市場調節價的範圍、原則和方式。按投標額收費的指導標準。實行市場調節價的民事訴訟案件(包括附帶民事訴訟僅由民事部分代理的案件),涉及財產關系的,各訴訟階段代理收費金額可按標的額以下比例分段計算:65438萬元(含)以下部分收取8%,3000元以下部分收取3000元;
投標金額在654.38+萬元至654.38+0萬元(含)之間的部分收取6%;投標金額654.38+0萬元至654.38+0萬元(含)的部分收取4%;超過654.38+00萬元的部分收取2%。
:收費時間標準為:普通律師每小時800元;專家律師(執業3年以上或具有碩士以上學歷或具有註冊會計師、建築師等職業資格)65,438+0,500元/小時;高級專家律師(執業10年以上)2000元/小時。
法律依據:《河北省律師服務收費指導意見》第三條(含附帶民事訴訟僅由民事部分代理的案件),按照計件收費指導標準實行市場調節價,不涉及財產關系的,可以實行計件收費。每次收費的數額可以在3000元至30000元的範圍內約定,具體價格由律師事務所與委托人協商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