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股東知情權的內容具體包括:
(1)訪問權限
股東查閱權的客體包括:有限責任公司的章程、股東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董事會會議決議、財務會計報告和會計賬簿;股份有限公司的章程、股東名冊、公司債券存根、股東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決議、監事會決議和財務會計報告。
在股東知情權的內容中,查閱權處於股東知情權的核心地位。
(二)復制權
股東復制權的客體包括:公司章程、股東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董事會會議決議、財務會計報告。
(三)查詢權
質詢權是指股東要求公司對特定事項進行說明的權利。
註:行使查詢權的主要時間和地點為公司召開股東大會時。
(4)獲得公司信息的權利
公司的信息接收權,從公司的角度來說,是公司強制性的信息披露義務。
第二,股東除了知情權,還有權利。
1.依法行使召集和主持股東大會的權利。
2.依法轉讓股權的權利。
3.行使優先購買權。
4.依法要求公司以合理價格收購其股權的權利。
5.以自己的名義維護公司及其合法權益的權利。
6.請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並進行清算的權利。
三。股東的義務
1.遵守公司章程;
2.按期繳納所認繳的出資額;
3.對公司債務承擔有限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僅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債務承擔間接責任,即股東不必以自己的個人財產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
4.有助於履行義務;在下列情況下,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承擔出資義務:公司設立時,股東以實物、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代替貨幣出資的,評估定價後的實際價格明顯低於公司章程評估的價格的,由出資的股東補足差額,其他股東承擔連帶責任。
在公司經營過程中,董事會、股東會、監事會都屬於公司的重大會議,除了公司的財務問題,都是重大事項。所有股東都有知情權,但股東知情權的行使並不是完全不受限制的。為了避免股東濫用權力損害公司的合法利益,可以通過公司章程來約束股東權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三十三條
股東有權查閱、復制公司章程、股東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決議、董事會決議和財務會計報告。
股東可以要求查閱公司的會計賬簿。股東要求查閱公司會計賬簿的,應當向公司提出書面請求,說明目的。公司有合理理由認為股東查閱會計賬簿有不正當目的,可能損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絕提供查閱,並應當自股東提出書面要求之日起15日內書面答復股東,說明理由。公司拒絕提供檢查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