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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文學藝術界聯合會

浙江省文聯下設四個職能部門和黨委:

(1)辦公室

協助領導綜合、協調、監督、檢查相關工作;負責文秘、機要和圖書管理;編輯出版《浙江文藝報》、《浙江文藝年鑒》、《浙江文聯信息》通訊;負責機關的行政和後勤保障工作。

(2)人事部門

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的建立和管理;按照幹部管理權限,負責機關及直屬事業單位幹部的任免、調配、交流和培訓,做好幹部檔案管理工作;負責文聯專業技術職務的評聘和勞動工資管理;承辦出國人員的政治審查;負責文藝界組織的社會團體的資格審查、指導、監督和管理;做好離退休幹部的管理和服務工作。

(三)組織聯絡處

負責與國際及民間臺港澳文藝團體的交流及相關接待、申報事宜,負責與中國文聯、姐妹省(市、區)文聯、省內各市文聯、企業聯合會的聯絡工作;負責聯系和聯絡文聯成員和文藝界知名人士;聯系群眾文藝團體開展各種活動;接待中國文聯及其直屬文聯組織的來訪外國藝術家和文學團體,負責組織協調省文聯及其直屬文聯的對外文化交流;組織省文聯人員出訪活動,負責機關及直屬文聯出國(境)人員審核、護照簽證辦理、藝術檔案工作。

(4)文化產業司

負責省文聯內部的規劃管理和行業管理,編制文化產業中短期規劃和年度預決算;指導、監督和協調系統內各經營機構經營、投資和基本建設中的計劃財務工作;協助領導做好相關調查研究工作,提出可行意見;負責系統內非公共財政撥款的管理、統計和審計,參與會計委派制的實施;負責對財務、統計、審計人員的業務指導和業務培訓。

(五)機關黨委

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黨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