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人考[2006]34號
各區縣、日照經濟開發區人事局、財政局,市直有關部門(單位),國家、省駐日照有關單位:
根據省人事廳、省財政廳《關於2007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辦發[2006]159號)文件的統壹部署,結合我市實際,現將2007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壹、考試級別與考試科目
(壹) 初級資格:考試科目包括經濟法基礎和初級會計實務。
(二) 中級資格:考試科目包括財務管理、經濟法和中級會計實務。
參加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全部科目考試均合格者,可獲得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證書;參加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在壹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可獲得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證書。
二、考試時間
2007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定於2007年5月19、20日舉行。各科目具體考試時間如下:
考 試 日 期 初 級 資 格 中 級 資 格 5月19日 9:00--11:30 經濟法基礎9:00—11:30 財務管理14:00—17:00 初級會計實務14:00—16:30 經濟法5月20日
9:00—12:00中級會計實務
三、報名條件
按照財政部、人事部聯合印發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及其實施辦法》(財會[2000]11號)及有關文件的規定,具體報名條件如下:
(壹) 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 堅持原則,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品質;
2、 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壹的會計制度以及有關財經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 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4、 具備會計從業資格,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