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會計準則制度解釋第5號部分規定如下:
壹、形式的和實質的原則
1、形式的和實質的原則是政府會計準則制度有關對財務報表進行編制和審計的基本原則。
2、形式的和實質的原則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財務條目應當按照交易實質、會計要素、會計政策和會計處理等的原則進行披露和識別。
(2)企業事件應當按照事件實質而不是其形式來登記和計算。
(3)會計應當對財務條目進行折舊,攤銷或者提取,而不是簡單地以其原值來計量。
(4)會計應當對各種財務收支按照它們所發生的時間或其他原則來識別它們所應當登記的會計期間。
(5)不同類型的會計行為應當按照它們所發生的法律關系或事物性質的原則進行計量和確認等。
二、作為財務報表的披露和識別的依據
1、形式的和實質的原則可以作為財務報表的披露和識別的依據,可以從會計政策和會計處理的角度,準確客觀地披露和識別相應的會計條目,使財務報表內容準確完整,使報表對各種決策提供有效支持。
2、另壹方面,形式和實質的原則也可以防止企業記錄未發生的事實或錯誤地登記交易,從而保證企業財務報表上披露的信息是真實可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