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金融機構或銀行發現貸款發生減值時:
借:信用減值損失,
貸:貸款損失準備,
2、金融機構或銀行對於無法收回的各項貸款,按照管理權限報經批準後轉銷時:
借:貸款損失準備,
貸:貸款(或貼現資產等科目),
3、已計提貸款損失準備的貸款恢復時:
貸:信用減值損失,
貸款損失準備是銀行按照規定提取的貸款損失減值準備的。計提貸款損失準備的資產包括貼現資產、拆出資金、客戶貸款、銀團貸款、貿易融資、協議透支、信用卡透支、轉貸款和墊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