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稅收籌劃方法,是指納稅人在生產經營活動中,運用稅收籌劃原理,結合當地稅收管理的實際操作,降低稅收負擔或將稅收負擔調整到理想狀態的過程。包括以下幾點:
1,所得稅籌劃,是通過對收入的方式、時間和計算方法的選擇和控制,以達到節稅籌劃的目的。比如分期收款銷售商品是按照合同約定的日期確認收入,委托銷售商品是在收到代銷清單時確認收入。為了實現合理的納稅期限,企業在簽訂銷售合同時可以選擇不同的銷售方式,在不同時期確認收入,實現延期納稅,降低籌資成本,增加企業的稅後利潤。
2、成本計劃,即基於稅法對成本費用確認和計算的不同規定,根據企業的情況選擇壹種有利的計劃方式。如存貨核算方法有個別計價法、先進先出法、後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移動平均法等。因此,當企業在通貨膨脹期間註冊成立或其會計政策變更申請經有關部門批準時,可采用後進先出法核算成本;當價格變動不規則時,可采用加權平均法和移動平均法計算成本,可增加企業成本,減少所得稅。同樣,折舊方法的選擇也有直線法、雙倍余額遞減法和年限總和法。為了達到延期納稅的目的,企業可以在稅法允許的行業采用加速折舊法和年數總和法計提折舊。這樣就相當於企業獲得了壹筆無息貸款,企業無形中增加了收入。
3、損益抵銷規劃,是允許企業在壹定時期內用某壹年的虧損來抵銷下壹年的盈余,以減少下壹年的應納稅額。
4.租賃規劃。從企業稅收籌劃的角度來看,租賃也是企業減輕稅負的重要方法。在關聯方適用稅率不同的情況下,讓利潤流向稅率較低的壹方更有效。
5.融資規劃,主要包括融資渠道規劃和償債規劃。壹般情況下,企業在自籌資金中承擔的稅負重於向金融機構貸款,企業在拆借融資中承擔的稅負重於企業在內部融資中承擔的稅負。壹般來說,內部集資和企業間借款是最好的,特別是當企業間存在稅率差異時,金融機構貸款次之,自我積累最差。原因是內部集資和企業間借貸涉及的部門和機構比較多,容易分散企業的利潤。
6.投資規劃中,稅收負擔的權重對投資決策起著決定性的作用。納稅人即投資者在規劃新的投資時,應以投資凈收益最大化為目的,從投資行業、投資方式、企業組織形式等方面做出最佳選擇。
(二)政策利用規劃方法
1.投資地點:企業可根據國家對不同地區有不同優惠條件的規定,選擇不同地點投資,享受低稅負的優惠條件。比如國家規定西部地區、沿海經濟開發區、經濟特區有不同的優惠政策。因此,企業在投資時,可以選擇低稅收地區,獲得稅收優惠。
2.投資行業:稅法規定在西部設立的國家鼓勵類企業,在20065,438+0 ~ 2065,438+00期間減按65,438+0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西部新設立的基礎設施行業,主營收入占總收入70%以上的,可享受“兩免三減”的優惠待遇。企業可以根據自身實力選擇不同行業,進行稅收籌劃,實現合理避稅。
3.人員構成:現行稅法對失業人員和下崗人員有壹些優惠政策,企業可以根據情況合理運用。
4.減免稅優惠:國家對很多行業給予減免稅優惠,企業可以充分利用這壹政策進行稅收籌劃,達到合理避稅的目的。
5.準確設置會計科目,充分運用會計政策。如果企業對屬實的毀損進行納稅籌劃,對限額內的部分及時辦理審批手續,將資產轉為壞賬進行稅前扣除,企業就可以減少不必要的稅收負擔。此外,還有會議費和招待費、廣告費和宣傳費等。,如果企業進行稅收籌劃,在稅法規定的限額內努力繳納,可以在所得稅前扣除,從而增加成本,達到節稅的目的。
(三)資產重組規劃方法
1.分立企業合理避稅:企業所得稅是根據不同應納稅所得額、不同稅率的政策,對企業進行分立,實現合理避稅。例如,某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為11萬元,企業所得稅稅率為33%,應納所得稅為36300元。此時,如果企業分為兩個企業,分立後的企業應納稅所得額為3萬元,應納企業所得稅為5400元;原企業應納稅所得額為8萬元,應繳納企業所得稅為21.600元,兩家企業繳納的稅款為2.7萬元。分離後,與分離前相比,企業節省的所得稅為9300元(36300-27000元)。
2.企業合並合理避稅:若A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為654.38+0萬元,B企業累計虧損為965.438+0萬元,合並前A企業和B企業繳納的所得稅分別為33萬元和0萬元。現在企業A與企業B合並,根據我國稅法規定,盈利企業與虧損企業合並的累計虧損企業,可以用虧損企業的累計虧損沖減盈利企業的利潤。合並後,甲、乙企業應納稅所得額為9萬元,應納稅所得額為27%,應納稅所得額為2.43萬元,比合並前減少30.57萬元。可見,選擇壹個合適的企業並購,可以大大減輕企業的稅收負擔,給企業帶來巨大的利潤,達到合理避稅的目的。
企業所得稅籌劃不僅是納稅人努力實踐的工作,也是稅務機關積極探索的工作。做好這項工作,不僅有利於納稅人減輕稅負,也有利於國家完善政策法規。因此,企業所得稅的籌劃將不斷深化、豐富和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