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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和會計的區別有哪些

1、職能不同:審計的職能是監督、評價和公證,會計的職能是對經濟活動過程的記錄計算、反映監督。2、兩者對象不同:審計的對象主要是會計資料和其他經濟信息所反映的經濟活動,會計的對象主要是資金運動過程。3、方法不同:審計方法體系由規劃方法、實施方法、管理方法等組成,會計方法體系由會計核算、會計分析、會計檢查三部分組成。

資料擴展

審計是由國家授權或接受委托的專職機構和人員,依照國家法規、審計準則和會計理論,運用專門的方法,對被審計單位的財政、財務收支、經營管理活動及其相關資料的真實性、正確性、合規性、合法性、效益性進行審查和監督,評價經濟責任,鑒證經濟業務,用以維護財經法紀、改善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的壹項獨立性的經濟監督活動。

會計是以貨幣為主要計量單位,運用專門的方法,對企業、機關單位或其他經濟組織的經濟活動進行連續、系統、全面地反映和監督的壹項經濟管理活動。

具體而言,會計是對壹定主體的經濟活動進行的核算和監督,並向有關方面提供會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