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地區不需要提供證明,當地繼續教育平臺會有相應的年度課程。學生在完成當年的繼續教育後,可以根據自身條件選擇需要補課的年度課程。
有的地區明確規定,會計人員無論什麽原因導致上壹年度繼續教育不全,都不能補課。
財政部《會計人員繼續教育規定》第14條有相關規定:第十四條除本辦法第十三條規定的繼續教育形式外,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的形式還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