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待處理財產的損失和溢余200
貸:庫存現金200
2.收銀員李燕查明原因時應賠償100元:
借方:其他應收款-李艷100
貸款:待處理財產的損失和溢余。
收到李燕的賠償後:
借方:庫存現金100
貸款:其他應收款-李艷100
(這兩個條目可以合並成壹個:
貸款:待處理財產損失溢余100)
3.其他原因未查明的100經領導同意轉入管理費用後:
借方:管理費100
貸款:待處理財產損失溢余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