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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北京西城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登錄入口:北京市財政局

#會計繼續教育# 導語 從北京市財政廳了解到,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或不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但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需要參加繼續教育。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應當自取得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次年開始參加繼續教育,並在規定時間內取得規定學分。西城會計人員可登陸北京市財政廳網站,進行2020年度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的公需科目和專業科目學習。

  壹、參加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的對象:

 北京市行政區域內的會計人員(不包括在京的中央單位會計人員)為:

 (壹)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初級、中級、高級和正高級)的人員;

 (二)不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但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

 從事會計工作主要包括:

 1.出納;2.稽核;3.資產、負債和所有者權益(凈資產)的核算;4.收入、費用(支出)的核算;5.財務成果(政府預算執行結果)的核算;6.財務會計報告(決算報告)編制;7.會計監督;8.會計機構內會計檔案管理;9.其他會計工作。

 擔任單位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總會計師(財務總監)的人員,屬於會計人員。

  二、繼續教育內容與形式:

 (壹)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內容包括公需科目和專業科目。繼續教育采用的課程、教學方法應當適應會計工作要求和特點。

 公需科目包括會計人員應當普遍掌握的法律法規、政策理論、會計職業道德、技術信息等基本知識。

 專業科目包括會計人員從事會計工作應當掌握的財務會計、管理會計、財務管理、內部控制與風險管理、會計信息化、財稅金融、會計法律法規等相關專業知識。

 (二)會計人員可自行選擇以下幾種繼續教育學習方式:

 1.參加公示在“會計人員信息管理系統中-通知通告”的社會培訓機構進行網絡或者面授課程學習;

 2.參加具備培訓條件的市、區主管部門(總公司)組織的各項專業培訓學習;

 3.參加財政部門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舉辦的各類會計專業及公需科目相關培訓;

 4.其他可折算繼續教育學分的方式。

  三、繼續教育學分管理

 本市會計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繼續教育實行學分制管理,會計人員每年參加繼續教育取得的學分不少於90學分。其中,專業科目壹般不少於總學分的三分之二。

 會計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繼續教育取得的學分,在全國範圍內當年度有效,不得結轉以後年度。

 2020年度繼續教育形式及學分計量標準如下:

 (壹)參加符合條件並公示在北京市財政局上的社會培訓機構或者用人單位承辦的繼續教育:參加面授繼續教育的,每天折算10學分;參加網上學習繼續教育的每學時折算1學分。

 (二)參加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等會計相關考試,每通過壹科考試或被錄取的,可折算繼續教育90學分;

 (三)參加會計類專業會議,每天折算為10學分;

 (四)參加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承認的中專以上會計類專業學歷(學位)教育,通過當年度壹門學習課程考試或考核的,可折算繼續教育90學分;

 (五)獨立承擔財政部門或行業組織(團體)的會計類研究課題,課題結項的,每項研究課題折算為90學分;與他人合作完成的,每項研究課題的課題主持人折算為90學分,其他參與人每人折算為60學分;

 (六)獨立在有國內統壹刊號(CN)的經濟、管理類報刊上發表會計類論文的,每篇論文折算為30學分;與他人合作發表的,每篇論文的第壹作者折算為30學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為10學分;

 (七)獨立公開出版會計類書籍的,每本會計類書籍折算為90學分;與他人合作出版的,每本會計類書籍的第壹作者折算為90學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為60學分;

  四、繼續教育學分登記

 繼續教育登記可以采用以下方式:

 (壹)由用人單位組織或會計繼續教育機構(公示在市財政局上)承辦的繼續教育,由用人單位或會計繼續教育機構分別向市、區財政部門申請在會計人員管理系統登記學分。

 (二)折算繼續教育學分的,由會計人員自行登錄“會計人員信息管理系統-繼續教育”模塊申請學分登記並提供相關材料(如:成績合格單等)提交給所在區縣財政局審核;

 (三)參加市、區財政部門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組織的相關會議、培訓、考試、研修班分別由市、區財政部門登記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的學分。

  五、信息采集和繼續教育操作流程

 (壹)2019年度未在“會計人員管理系統”進行信息采集的會計人員,首先要登錄北京市財政局—個人辦事—“會計人員信息管理系統”(網址:/kjcyrygl)註冊用戶名並填寫基本信息,進行會計人員信息采集。

 (二)2019年度已經在“會計人員管理系統”信息采集過的會計人員(無需再進行信息采集),分為以下幾種情況:

 1.身份證號和手機號未在其他部門系統註冊過的會計人員,可直接使用2019年信息采集的用戶名和密碼登錄並進行繼續教育學習。

 2.身份證已在其他部門系統註冊過並已導入認證平臺的會計人員,可使用在其他部門系統中註冊的用戶名和密碼登錄並進行繼續教育學習。

 3.身份證未註冊過,但手機號已在其他部門系統註冊過的會計人員,需要通過統壹認證平臺實名註冊後即可正常使用。

 會計人員若無法正常登錄系統,可聯系技術支持人員幫助,咨詢電話:400-056-0066(工作日:9:00—18:00)。

 會計人員信息管理系統的技術方面問題,可電話咨詢:010-82318888(工作日:9:00—17:00)

  六、查詢繼續教育記錄

 (壹)查詢2017年以前年度繼續教育記錄。在會計人員信息管理系統登錄頁面,點擊屏幕下方“繼續教育”模塊—“2017年以前繼續教育記錄”。填寫身份證號及驗證碼即可查詢。

 (二)查詢2018-2019年度繼續教育記錄。在會計人員信息管理系統登錄頁面,點擊屏幕下方“繼續教育”模塊—“繼續教育記錄”。填寫身份證號及驗證碼即可查詢。

  七、其他事項

 (壹)信息采集和繼續教育相關政策文件和用戶操作指南已上傳至“會計人員信息管理系統-政策文件發布”中,可供主管部門、培訓機構和會計人員查詢;

 (二)原在北京市單位工作,現已調入在京中央單位工作的會計人員,應在國管局參加信息采集和繼續教育;原在在京中央單位工作,現已調入北京市單位工作的會計人員,應在北京市參加信息采集和繼續教育;

 (三)原在北京市單位工作,現已調入外省市工作的會計人員,應在外省市工作地參加信息采集和繼續教育;原在外省市工作,現已調入北京市單位工作的會計人員,應在北京市參加信息采集和繼續教育;

 (四)繼續教育時間: 即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

 (五)財政部《關於認真做好宣傳貫徹新<會計法>有關工作的通知》(財會〔2017〕27號)規定,自新《會計法》施行之日起,取消會計從業資格認定。省級財政部門不再組織會計從業資格認定以及考試、證書核發和換發、調轉登記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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