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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押金會計分錄怎麽寫?

企業在支付或退還押金時,可以計入“其他應收款”這壹科目進行核算,那麽企業在支付押金時,如何做相關的賬務處理?

押金的會計分錄

1、如果是付款方,那麽其具體的會計分錄如下:

(1)支付押金時:

借:其他應收款

貸: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2)收到退還押金時:

借: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貸:其他應收款

(3)如果發生押金無法退回時:

借:營業外支出

貸:其他應收款

2、如果是收款方,那麽其具體的會計分錄如下:

(1)收到押金時:

借: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貸:其他應付款

(2)退還押金時:

借:其他應付款

貸: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3)如果發生押金無法退回時:

借:其他應付款

貸:營業外收入

押金是什麽?

押金,又稱保證金,指的是當事人雙方約定,債務人或第三人向債權人給付壹定的金額作為其履行債務的擔保,債務履行時,返還押金或予抵扣;債務不履行時,債權人可以就該款項優先受償。

押金具有替代性,壹般是在壹方已經遞交實質性的標的物給另壹方,為保證已交付的標的物能返還,需要要求另壹方交付相當金額的保證金,在合同不能履行時,以沒收押金作為解決合同的方式,體現為保護非交付押金壹方的利益。

什麽是其他應收款?

其他應收款是指企業除買入返售金融資產、應收票據、應收賬款、預付賬款、應收股利、應收利息、應收代位追償款、應收分保賬款、應收分保合同準備金、長期應收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種應收及暫付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