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待費的會計處理
借方:管理費用等。-業務招待費(根據費用所屬部門列入相應科目)
貸款: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等科目)
期末結轉企業的招待費,會計分錄為:
借方:本年利潤
貸:管理費用-業務招待費
業務招待費在會計制度中正確的會計處理應包括在“管理費用”的二級科目“業務招待費”中,但這只是壹個籠統的規定。根據會計的壹般原則,如收益性支出與資本性支出的劃分原則、實際成本原則、配比原則,企業在籌建期間發生的業務招待費,應按會計制度計入“長期待攤費用——開辦費”。現行企業會計制度應在開始生產經營並取得營業收入時停止收取開辦費,應計入開始生產經營當月的損益。
管理費用是指企業為組織和管理企業生產經營而發生的費用,屬於期間費用,在發生時計入當期損益。
企業應通過“管理費用”科目核算管理費用的發生和結轉。本科目借方登記企業發生的管理費用,貸方登記期末管理費用轉入“本年利潤”科目。轉賬之後,這個賬戶應該沒有余額了。本科目根據管理費用的支出項目進行明細核算。
業務範圍招待費
業務招待費是指企業為業務經營的合理需要而支付的招待費。支出範圍如下:
(1)企業生產經營過程中所需的宴請和工作餐。
②企業生產經營過程中的禮品支出。
③旅遊景點費用、交通費用和企業在旅遊景點生產經營中發生的其他費用。
(4)企業生產經營過程中需要支付的業務關系人員差旅費。
稅法規定,企業應當嚴格區分業務招待費和會議費,不得將業務招待費擠入會議費。納稅人與其經營活動有關的差旅費、會議費、董事費,主管稅務機關要求提供證明材料並能提供合法文件證明其真實性的,不得在稅前扣除。在核算業務招待費時,應按規定科目歸集。屬於業務招待費的支出,按規定隱藏在其他科目的,不允許稅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