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2-26 10:19來源:福建省會計信息網 我要糾錯 | 打印 | 收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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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摘要:2015年第壹季福建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報名時間為2015年1月20日至1月31日,準考證打印時間為2015年2月10日起,考試時間從2015年3月20日開始直到報考本季度考試的考生考試結束。每位考生的具體考試時間、考試場次、座號由考試系統自動生成,不得調整。考試采用無紙化考試方式(考生在電腦上進行答卷、電算化考試使用思諾軟件)。
2015年(第壹季度)福建省會計從業資格考試有關事項的公告
根據(《福建省會計從業資格管理實施辦法》及其新舊實施辦法銜接規定的通知)(閩財會201328號)、《福建省會計從業資格無紙化考試實施細則(試行)》(閩財會201024號)的規定,為做好2014年(第四季度)我省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壹、 報名時間、方式
報名時間為:2015年1月20日至1月31日。
報名全部采用網上報名的方式。報名網址為:/(福建會計信息網)。報名咨詢電話:0591-86393032、0591-86393082、0591-86393029。
報考人員按屬地原則選擇報名點。
考生務請準確填寫報名信息表,並在報名繳費前進行二次確認,以免給自己和考試管理機構帶來不便。
二、考試時間、方式
考試實行同壹考試場次連續考試的方式;會計基礎、法規與職業道德、初級會計電算化科目的考試時間各為70分鐘。
本季度考試從2015年3月20日開始直到報考本季度考試的考生考試結束。每位考生的具體考試時間、考試場次、座號由考試系統自動生成,不得調整。考試采用無紙化考試方式(考生在電腦上進行答卷、電算化考試使用思諾軟件)。
三、報名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可以報名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
(壹)遵守會計和其他財經法律、法規;
(二)具備良好的道德品質;
(三)具備會計專業基礎知識和技能。
因有《會計法》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三條、第四十四條所列違法情形,被依法吊銷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人員,自被吊銷之日起5年內不得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不得重新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因有提供虛假財務會計報告,做假賬,隱匿或者故意銷毀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貪汙、挪用公款,職務侵占等與會計職務有關的違法行為,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人員,不得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四、考試大綱、考試題型
本季度會計從業資格考試使用2014年財政部新頒發的考試大綱。新大綱可登錄財政部網站查看。
考試題型:
會計基礎: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判斷題、計算分析題。
法規與職業道德: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判斷題、案例分析題。
初級會計電算化;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判斷題、實務操作題。
五、報名費用
根據福建省物價局文件的規定,會計從業人員資格考試費為每人每科50元。
六、考試教材
七、準考證打印
考生可在2月10日後登錄福建會計信息網自行打印準考證,考生應及時打印準考證,以便盡早知悉自已的具體考試時間、場次。
八、成績公布
考生可在本人本次考試結束並提交試卷後查看本人的考試成績,也可以在本期考試全部結束的10個工作日後登錄福建會計信息網查詢。考試通過的考生應在本期考試結果公布之日起6個月內領取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九、省直考區需要打印考試報名費票據的考生,請註意將在網上繳費平臺生成的22位財政票據識別碼記錄下,以便到省直考區指定地點打印考試報名費票據。
福建省財政廳
201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