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費計入工程施工成本。
計提時:
借:工程施工成本—人工費
貸:應付工資(或應付職工薪酬)
支付時:
借:應付工資(或應付職工薪酬)
貸:現金(或銀行存款)
擴展資料:
計算方法:
它的成本計算方法完全取決於施工企業的生產特點。施工企業壹般以單位工程作為成本計算對象。由於其他施工規模大,周期比較長,所以施工企業成本均按月計算。
並且在全部工程完工前的各個月份,有必要將已完成預算定額規定的工程部分作為完工工程,視同產成品進行成本計算。
而對於已投料施工,但尚未達到預算定額規定的工程部分作為未完工程,視同在產品成本進行計算。施工企業的施工費用應該按月進行歸集與分配。
並將成本按壹定標準在完工產品與在產品之間進行分配。如果當月工程全部竣工,則除了計算當月完工工程成本以外,還要計算全部工程的決算成本,即全部工程的實際總成本。
施工企業成本計算壹般設有以下幾個成本項目:
(1)人工費,主要指直接從事工程施工的人員的工資、獎金以及福利費;
(2)材料費,主要指在施工過程中構成工程實體或有助於工程完工的各種原材料、輔助材料、外購件等;
(3)機械使用費,主要指在施工過程中使用租入外單位施工機械的租賃費和使用自有施工機械所發生的機械使用費等;
(4)其他直接費用,指施工過程中所發生的材料二次搬運費,臨時設施攤銷費、生產工具用具使用費、場地清理費用等;
(5)間接費用,指施工單位為組織和管理生產活動所發生的各種費用,它包括管理人員的工資、獎金、職工福利費、工資津貼、折舊、修理、低值易耗品、水電費、辦公費、差旅費、勞動保護費等。為了正確計算施工成本,可設置工程施工成本計算賬戶,借方歸集施工過程中發生的所有耗費,貸方結轉完工工程的成本。
上述五大成本項目中,機械使用費和間接費用可分設兩個賬戶進行歸集,月末采用壹定的分配方法在各個成本計算對象之間進行分配,其他成本費用可直接計入工程施工成本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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