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初級會計證書領取補貼條件
1、在申請技能人員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提升補貼時,屬於企業職工;
2、在本市依法參加失業保險並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36個月(含36個月)以上;
3、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級(五級)、中級(四級)、高級(三級)技能人員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可攜帶有關資料於相關機構申領。
補貼申請時需提供的材料
技能提升補貼申請表;申請職工的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申請職工取得的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申請職工的個人本市銀行存折(卡)原件及復印件;其他需提交的材料(具體詳情請見官網)。
北京市初級會計證補貼領取流程
1、考生本人攜帶上訴相關資料於各街道(鄉鎮)社保所在地申請補貼;
2、街道(鄉鎮)社保所在地核實申請人基本相關信息後,將申請人相關信息錄入系統,上報至區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區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對材料進行初審後,按月上報市失業保險經辦機構。
3、市失業保險經辦機構通過聯網查詢、與社保系統參保信息比對等方式按月進行審核,並於次月5日前將審核通過擬享受技能提升補貼的職工名單等相關信息在北京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官網上公示壹周。公示無異議的,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將補貼資金直接撥付至申請職工個人銀行賬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