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在校學生中,甚至社會上,很多人都分不清什麽是法學碩士,什麽是法學碩士。有些人甚至知道有法律碩士卻不知道有法律碩士。其實法律碩士和法律碩士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差別很大。
壹是申請條件不同,申請要求不同。
我國法學研究生教育包括法律碩士和法律碩士。申請法學碩士學位,須具有國民教育本科學歷(或相當於本科學歷)且同等學歷本科畢業生須工作兩年以上;具有同等學歷的大學畢業生必須工作三年以上。無論學什麽專業,只要是本科(但以法學專業為主)都可以報考法律碩士,但不能招收同等學歷的非本科。
第二,招生方式和考試題型不壹樣。法律碩士通過全國法律碩士試點單位聯考錄取,法律碩士面向有資格招收法律碩士研究生的高校單獨命題(公共課除外)。中國只有少數幾所高校有招收法律碩士的權利;但全國重點大學和部分普通本科院校壹般都有資格招收法律碩士。
第三,教育方式和培養目標不同。每個法學碩士都有導師,導師在學習期間可以得到全面的指導和深入的法學理論學習。所以LLM專業的劃分是細的,研究領域壹般只有壹個方向,但是研究有很大的深度。培養方向以學術研究、科研教學為主,向高校、科研院所培養高級理論學術法律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