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進行短期股票投資的取得成本應按購入股票時實際支付的價款,作為實際成本。若實際支付的價款中含有已宣告發放但未收到的股利,就將這部分股利作為應收款處理,而不包括在投資成本中。其分錄為,
借:短期投資—股票投資,
應收股利,
貸:銀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