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收到合同違約金的會計分錄
借方:銀行存款
貸款:營業外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
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價外收費包括手續費、補貼、基金、征收費、利潤返還、獎勵費、質量費、運輸裝卸費和其他價外收費。因此,銷售貨物的單位收取的違約金符合“價外費用”時,應隨貨物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如何理解違約金?
企業代收代付的違約金,是單位因違反經濟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經濟合同,按照約定的條款收取或給予對方的壹種經濟補償。違約金是指根據當事人的約定或法律的直接規定,壹方違約應支付給另壹方的錢。違約金的標準是金錢,但當事人也可以約定違約金的標的物是金錢以外的其他財產。
營業外收入的科目是什麽?
營業外收入是指企業與其生產經營不直接相關的收入。營業外收入屬於損益(收益)範疇,發生額壹般在出借人處登記,以表示增加。該借方在月末結轉到本年利潤賬戶時使用,表示減少或結轉金額。營業外收入期末不應有余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