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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壹名出納,該怎樣對賬?

1.每日

(1)結賬。在每日業務終了時,應結出現金日記賬及銀行存款日記賬的本日余額。在分設“收入日記賬”和“支出日記賬”的情況下,在每日終了按規定登記入賬後,應結出當日收入合計數和當日支出合計數,然後將支出日記賬中當日支出合計數記入收入日記賬中的當日支出合計欄內,在此基礎上再結出當日賬面余額。

(2)對賬。每天下班前,盤點庫存現金的實有數,與現金日記賬的當日余額核對看是否相符,如果不符應查找原因並及時做出處理。

2.月末

(1)對賬。月末將日記賬與相關收付業務的記賬憑證核對,核對的項目主要是:核對憑證;復查記賬憑證與原始憑證,看兩者是否完全相符;查對賬證金額與方向的壹致性,如發現錯誤應立即更正。

月末將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的余額與現金總賬、銀行存款總賬余額核對。

月末將銀行存款日記賬與銀行對賬單核對,並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

月末對保管的支票、發票、有價證券、重要結算憑證進行清點,按順序進行登記核對。

(2)結賬。現金、銀行存款日記賬每月結賬時,要結出本月發生額和余額,在摘要欄內註明“本月合計”字樣,並在下面通欄劃單紅線。

如果年度終了時,現金、銀行存款日記賬有余額,要將余額結轉下年,並在摘要欄內註明“結轉下年”字樣;在下壹會計年度新建有關會計賬戶的第壹行余額欄內填寫上年結轉的余額,並在摘要欄註明“上年結轉”字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