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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買酒如何做會計分錄?

《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條規定:“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壹)非增值稅應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購進的貨物或者應稅勞務;”實施細則第二十二條對此解釋為:“條例第十條第(壹)項所稱個人消費,包括納稅人的社交、娛樂消費”。

條目是:

借方:管理費用/銷售費用(影響會計利潤)

貸款:庫存商品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購買時貨物用途不確定,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並抵扣)

或者:

借方:管理費用/銷售費用

貸:庫存商品(商品在購買時確認為贈品,如購買的香煙、酒等。,且未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不涉及增值稅進項稅轉出問題)。

擴展材料註意區分壹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

壹般納稅人企業:

借:銀行存款/應收賬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客房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小規模納稅人企業:

借:銀行存款/應收賬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客房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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