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來說就是,如果考生對考試成績有異議,可以在成績發布後提出初級會計成績復查申請。
查卷範圍僅限卷面的漏評題目、合分、登分情況。
初級會計考試成績公布後,如果考生對自己的考試成績有異議,可以對考試成績進行復核。
需要提醒考生的是由於全國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為全客觀化試題,由計算機自動評分
生成,避免了統分、登分等錯誤。所以,部分地區不再安排成績復查。
成績復核方式通常有郵件形式、電話形式和網上形式,具體以本地區發布的成績復核通知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