諾貝爾經濟學獎獲得者、美國著名經濟學家諾斯認為,制度是壹系列規則、守法的程序和行為的倫理規範,主要用來約束人們的行為,調整人們的相互利益。壹般來說,制度是相對穩定的,但隨著社會的發展和環境的變化,制度會不斷修正和調整,也可能被另壹種新的制度所取代,從而形成所謂的制度變遷。壹般來說,制度變遷的基本動力是基於行為者對利益最大化的追求,制度變遷的主要誘因在於經濟利益相關者獲取最大潛在利潤的願望,即希望通過制度創新來攫取現有制度安排中無法獲得的潛在利潤。如果壹項制度安排仍然包含著巨大的潛在利潤,那就意味著這項制度安排還沒有達到帕累托最優。制度變遷也取決於收益和成本的比較。只有當收益的預期大於成本的預期時,制度變遷的主體才會推動制度轉型,新的制度安排才會出現。顯然,會計控制是壹系列的制度安排,涉及會計控制的所有利益相關者(企業、註冊會計師行業、投資者等。)都在不斷地為會計控制的創設與廢除進行利益博弈。因此,會計控制的範圍和方法不是固定不變的,而是會隨著市場條件和經濟背景的變化而變化,控制的目標和制度也會發生變化。
過程
會計控制系統最早出現在20世紀初的美國。當時會計信息的生產、加工和提供具有很大的隨意性,由各個經營主體按照自己的處理方法來完成。根據赫本法案1906授權的州際商業委員會制定的統壹會計制度,美國鐵路部門是第壹個受會計控制的部門,其會計信息按照相關規定處理。第壹次世界大戰後,美國政府將擁有財富視為公民的天賦權利,主張不幹涉,鼓勵經濟自由放任,否認政府的積極幹預。到1925,美國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放松了對公司的控制。當時美國企業財務造假沒有任何障礙,會計界也提倡保密,所以企業可以打著保密的幌子肆無忌憚的進行財務和會計造假。1929年證券市場崩潰,使資本主義世界經濟陷入蕭條,生產銳減,物價暴跌,失業空前。經濟危機後,當人們認為會計市場的放任、不規範、不誠信是危機的根源時,政府責無旁貸地全面介入會計監管,承擔起重建會計市場誠信的責任。美國國會在1933和1934頒布了證券法和證券交易法。根據這兩部法律的規定,國會授權證券交易委員會(SEC)負責會計和財務報告,並依靠SEC來規範公司的財務報告,以滿足公眾對公司信息的需求。SEC實際上控制了美國會計準則的制定和執行,使美國逐漸形成了市場化的會計控制模式。1960之後,隨著貨幣主義等新自由主義的興起,放松管制成為各國政府改革的方向選擇。到1990,經過近30年的自由放任,那些在資本市場上自覺或自發形成的中介機構的相互監督和自律機制,在放松管制後被削弱了。上市公司接連爆發財務醜聞,社會各界強烈要求完善現行控制制度,以堵塞控制制度的漏洞。美國SEC頒布了9項新的法律法規,涵蓋了審計市場的重新規範、表外安排、上市公司審計委員會的獨立性等諸多方面。可見,會計控制的範圍和方法壹直隨著經濟環境的變化而變化,控制通常是對經濟事件和市場誘導的特殊反應。
中國的發展
在傳統體制下,我國的會計監督主要依靠政府有關部門代表國家對會計信息提供者進行外部監督,同時,單位內部的會計監督難以發揮作用。盡管如此,由於當時的外部環境和會計信息在經濟管理中的作用有限,傳統的會計監督機制仍然可以運行,會計信息質量問題並不突出。然而,隨著計劃經濟體制向市場經濟體制的轉變和經濟環境的變化,我國原有的會計控制機制日益落後,改革的呼聲越來越高。相關改革措施,如特別督察員、會計委派制和外派監事會制度,也已付諸實施。近年來,中國政府頒布了《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公司財務通則》、《註冊會計師法》、《公司法》、《證券法》等法律法規,各級地方政府也根據當地的特殊情況,出臺了壹些法律法規來管理當地的會計市場。特別是會計監督機制的完善,初步構建了單位內部監督、社會監督、政府監督的會計監督基本框架,體現了監督思路和理念的轉變。這些制度的建設將對會計運行監督機制的建立產生重大影響。但是,我國現行的會計監管體系還存在壹些不容忽視的問題,主要表現在監管過度和監管不力。壹方面,政府監管分散,分工不明確,多人重復檢查,削弱了會計控制的權威性和有效性。另壹方面,註冊會計師民事責任制度尚未建立,洪光實業、瓊民源、銀廣夏等愈演愈烈的虛假會計信息行為就是明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