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會計由預算會計和財務會計組成;預算會計以收付實現制為基礎,國務院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財務會計采用權責發生制;政府會計應采用借貸記賬法;政府會計單位應當編制決算報告和財務報告;政府決算報告的編制以收付實現制為主,以預算會計生成的數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