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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付差旅費的會計分錄怎麽做?

預付差旅費的會計分錄怎麽做?

借:其他應收款-XXX

貸:庫存現金/銀行存款。

差旅費中涉及的增值稅

(1)交通費用(包括當地交通費用和雜費)

1.符合稅法規定的運輸費用可以從進項稅額中扣除。

根據《財政部、海關總署關於深化增值稅改革的公告》(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海關總署公告2019號,以下簡稱39號公告),自2019年4月起,納稅人購買國內旅客運輸服務,其進項稅額可在銷項稅額中抵扣。

考慮到國內客運服務提供車票、船票、機票等。多數情況下,代替增值稅專用發票,39號公告還補充規定,未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納稅人,暫按以下規定確定進項稅額:

(1)取得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的,為發票上註明的稅額;

(二)取得附有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運輸電子客票旅行行程單的,按照以下公式計算進項稅額:

航空客運進項稅=(票價+燃油附加費)÷(1+9%)×9%

(3)有旅客身份信息的鐵路客票,按以下公式計算的進項稅額:

鐵路客運進項稅=面值÷(1+9%)×9%

(四)取得其他有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客票的,按照以下公式計算進項稅額:

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運輸進項稅額=面值÷(1+3%)×3%。

2.需要註意的是,國內客運服務不能抵扣進項稅。

但是,並不是所有國內旅客運輸服務中的差旅費都可以抵扣進項稅。《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國內旅客運輸服務進項稅額抵扣等增值稅征收管理問題的公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第31號,以下簡稱31號公告)第壹條做出了限制性規定:

(1)員工範圍的限制

公告編號31規定《財政部海關總署關於深化增值稅改革的公告》(財政部海關總署公告第39號,第2019號)第六條所稱“國內旅客運輸服務”,僅限於與本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從業人員和被本單位接納為用人單位的派遣員工的國內旅客運輸服務。

上面這段話的意思是,企業報銷的其他單位職工差旅費,不能在進項稅額中抵扣。

(2)對計費信息要求的限制

公告編號31規定,納稅人購買國內客運服務的,取得的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上註明的稅額視同進項稅額,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上註明的買方名稱、納稅人識別號等信息應當與實際抵扣稅款的納稅人壹致,否則不予抵扣。

對於國內客運服務,壹般在包車的情況下開具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這時候就需要正確開具發票,填寫的信息必須完整無誤。只能填寫企業信息,不能填寫員工個人信息。

(3)扣款開始時間的限制

公告編號31規定,允許納稅人抵扣的國內客運服務進項稅額,是指納稅人在2019年4月及以後實際發生並取得合法有效的增值稅抵扣憑證或以此為依據計算的增值稅金額。以增值稅專用發票或電子普通發票作為增值稅抵扣憑證的,為2019年4月。

有些單位存在差旅費報銷延遲的問題,要特別核對票據上的時間,避免進項稅不應抵扣。

(2)車輛費用

出差自駕,必然會產生壹系列車輛相關費用。

出差駕駛的車輛屬於企業的,出差期間發生的車輛費用可按規定直接從進項稅額中扣除。

從汽車租賃公司租車的,租賃費和租賃合同約定的費用可以直接從進項稅額中扣除。

在“私車公用”的情況下,企業財務人員首先要了解和掌握當地的具體情況,避免抵扣不該抵扣的進項稅額。

(3)住宿費

差旅費中的住宿費雖然在形式上符合稅法關於進項稅抵扣的規定,但存在下列情形的,不能抵扣進項稅:

1.屬於職工福利費的範疇,比如出差、探親報銷的職工住宿費;

2.員工或股東的個人消費;

3.屬於社交應酬,給客戶報銷;

4.企業免稅項目或簡單納稅項目的出差。

預付差旅費的會計分錄怎麽做?出差前向員工預支差旅費,財務部門還要求員工出差回來後主動提供出差期間發生的各種費用的發票和收據,以便財務部門拿到相應的原始憑證進行記錄,填寫之前借的差旅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