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壹、招聘崗位
招聘崗位及條件等詳見《昆山市2023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附件1)。
可在昆山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查詢。
二、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團結同誌,廉潔奉公;
3、具備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即1987年3月1日至2005年3月3日期間出生);報考設置職稱要求的崗位且具有相應副高級職稱的應聘人員,或依法退出現役的退役軍人應聘,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1982年3月1日以後出生);以博士研究生專業報考的,或報考設置職稱要求的崗位且具有相應正高級職稱的應聘人員,年齡可放寬至45周歲(1977年3月1日以後出生);戶籍不限。
5、具備崗位表中要求的資格條件。
其中,“專業”設置目錄為《江蘇省2023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附件2),目錄不按照“學科門類”、“壹級學科”、“二級學科”的結構劃分;目錄中第2列為“大類”名稱,第3、4、5列為各學歷層次具體專業名稱,具體專業之間不存在包含與被包含的關系。
報考崗位所要求取得的職稱、英語等資格須於報名截止前(2023年3月3日)取得。
報考崗位有工作經歷要求的,工作經歷按實累積計算,計算的截止時間為2023年8月31日,以社保繳費清單代為證明;自主創業、靈活就業人員,也可視為具有工作經歷。
自主創業並辦理工商註冊手續的人員,其工作經歷時間自營業執照頒發之日算起。
以靈活就業形式初次就業人員,其工作經歷時間從登記靈活就業並經審批確認的起始時間算起。
普通高校2023年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工作經歷。
6、資格條件中的“2023年畢業生”,指在2023年畢業並已取得學歷(學位)證書,且仍無工作單位的人員。
其中,能夠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日期可放寬至2023年12月31日;國(境)外同期畢業人員,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日期可適當放寬,但須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
2023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畢業生,若仍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檔案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公***就業服務機構的,以及國(境)外同期畢業且已完成學歷認證但仍未落實工作單位的人員,可應聘面向2023年畢業生崗位。
參加基層服務項目的人員,如參加服務項目前無工作經歷,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後2年內的,可應聘面向2023年畢業生崗位。
上述人員指經省項目辦選拔派遣,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計劃”、“蘇北計劃”、“三支壹扶計劃”誌願者,省聘及蘇州大市選聘的原大學生村官等。
須提供國家或省項目管理辦公室制發的誌願服務證、所服務縣(市、區)項目管理辦公室證明或《誌願者服務鑒定書》,大學生村官須提供組織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
以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的人員,退役後1年內的,可應聘面向2023年畢業生崗位。
7、除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學歷認證日期可放寬的普通高校2023年畢業生和國(境)外同期畢業人員外,其他人員須於報名截止前取得學歷(學位)證書方可報考,其他國(境)外留學人員須於報名截止前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方可報考。
8、定向招聘退役大學生士兵的崗位(崗位代碼13-11),招聘對象為:在普通高校上學期間或者畢業後入伍的,在軍隊服現役滿5年或2022年退役的蘇州生源或蘇州戶籍(不含在蘇高校學生集體戶口)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
9、取得祖國大陸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承認學歷的其他臺灣居民應聘時按國家和江蘇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10、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請不要報名應聘:
(1)現役軍人或國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讀非2023屆畢業生;
(2)與事業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等親屬關系的,不得應聘事業單位的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財務崗位;與現有在崗人員存在上述關系的,不得應聘到崗後形成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管理類崗位,以及《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明確應當回避的崗位;
(3)新《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於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據其後發布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公告被聘用到江蘇省地方各類事業單位,且在2023年9月3日前3年服務期未滿的在編(在冊)人員;
(4)2023年9月3日前,5年服務期未滿的新錄用公務員,或有規定(含協議明確)不得解聘離開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或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的人員。
三、報名和資格初審
(壹)報名方式、時間
1、報名方式:本次公開招聘采用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
報名、照片上傳、資格初審、繳費確認均通過網絡進行。
2、報名網址:昆山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網上報名系統(sykszksitepro/actions/home)。
3、報名、電子照片上傳:3月1日(周三)9:00—3月3日(周五)16:00;(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證件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
4、資格初審:3月1日9:00—3月4日16:00;
5、陳述申辯:3月1日—3月5日期間9:00—16:00;
6、對初審異議的處理:3月1日9:00—3月5日18:00;
7、繳費確認:3月1日9:00—3月6日12:00。
(二)網上確認
1、應聘人員網上提交報名信息,24小時後可到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如對初審意見有異議,可向負責資格審核的部門陳述申辯,聯系方式為:0512-57371237。
2、通過初審人員須使用具有網上支付功能的銀行卡在網上繳納報名費100元/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鎮家庭和農村貧困家庭的應聘人員,先繳費確認,若沒有違反考試紀律,參加考試後,憑相關單位出具的證明到昆山市人社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與工資福利科辦理減免考試費手續。
3、通過初審並完成繳費確認的人員即報名成功。
未按時在網上確認報名資格、上傳照片、繳納報名費的視為報名無效。
繳費成功後,除應聘崗位被取消或符合條件的貧困家庭人員外,不退還報名費。
逾期不再提供報名服務。
(三)報名註意事項
1、每人只能選擇壹個崗位進行報名。
資格初審通過後,不得更改報名信息,不能改報其他崗位。
未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在報名期內可以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
2023年3月3日16∶00後,報考資格未審核或資格審核未通過的,不能再更改報名信息,也不能再改報其他職位。
應聘人員須使用在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壹致,因身份證不壹致而造成不能如期參加考試的,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2、進入筆試、面試環節的考生須按系統公告的通知在規定時間內,自行登陸報名系統打印《準考證》、《面試通知書》,逾期作放棄處理。
3、本次招聘筆試開考比例為1:3,如未達到開考比例,將核減或取消該招聘崗位。
應聘崗位被取消的報名成功人員可在2023年3月8日9:00—12:00登陸網上報名系統,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
逾期未改報或改報不成功的,統壹辦理退費手續。
4、應聘人員須誠信應聘,不弄虛作假、不違規違紀,須對照招聘崗位要求如實填報個人信息。
在整個招聘過程中,凡有弄虛作假、違規違紀行為者,壹經查實,將根據有關規定分別給予取消報考資格、考試成績、聘用等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除本公告另有說明,或者國家、省另有規定外,信息真實性以報名時的實際情況為準。
四、筆試
1、筆試日期2023年4月1日(周六),具體時間和地點詳見準考證。
請報名成功者於3月29日9:00至4月1日9:00到報名網站打印準考證,逾期責任自負。
如有變化,將提前另行公告,請報名成功者予以關註。
2、筆試的形式和內容。
筆試采取閉卷筆試法,筆試科目均為《綜合知識和能力素質》。
按招聘崗位類別區分,各類崗位的筆試科目名稱相同,但內容互不相同,各考相應試卷。
崗位的類別見崗位簡介表中“崗位類別”。
經濟類中會計、審計崗位的筆試試卷相同,統計和其他經濟崗位的筆試試卷相同;“其他類”專業技術崗位與管理類崗位的筆試試卷相同。
本次招聘參加江蘇省事業單位統壹公開招聘筆試,考試範圍見《江蘇省2023年省屬事業單位統壹公開招聘人員公***科目筆試考試大綱》(附件3)。
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
3、應聘人員應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按照規定的時間到考點參加筆試。
筆試為全程封閉考試,考試期間不得提前交卷、退場。
4、筆試成績以百分制計算,設筆試成績的50%為合格分數線。
在合格分數線以上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
不足1:3比例的,按實際合格人數確定進入面試人選,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
5、筆試成績初定於2023年5月中旬在昆山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網上報名系統公布,應聘人員可憑身份證號和準考證號查詢,如有變化另行通知。
五、資格復審
1、資格復審的時間、地點在昆山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另行公布。
具體復審程序和有關註意事項詳見公告。
2、經復審,不具備報考資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復審結果的,經招聘單位報人社部門同意後,取消其面試資格。
被取消面試資格者如對資格復審有異議,應當場向負責資格復審的招聘單位或人社部門陳述申辯。
因放棄或復審不合格造成缺額時,在報考同崗位的筆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人選。
參加資格復審的人選,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應聘人員請在成績公布後,保持聯系方式暢通,以便招聘單位通知資格復審或遞補,聯系不到者視為自動放棄。
3、進入面試人員名單面試前在昆山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布。
六、面試及總成績計算
1、面試時間、地點另行公布。
具體面試及領取面試通知書的程序和有關註意事項詳見公告。
2、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形式進行。
面試成績以百分制計算,保留小數點後兩位小數,第三位四舍五入。
設60分為合格分數線,面試成績不合格者不計算總成績。
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60%。
面試成績當場公布。
3、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根據崗位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
總成績相同的,取筆試成績高者;如筆試成績仍相同,則對成績相同的人員另行安排加試。
加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4、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及進入體檢人員名單在面試結束後當天在面試考點張榜公布。
網上公示詳見昆山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七、體檢
體檢工作按最新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由人社部門統壹組織。
招聘崗位條件中對身體條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體檢不合格者不得錄用。
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
達不到合格標準的考生,當場(當日)復檢項目,由體檢機構直接進行當場(當日)復檢;非當場(當日)復檢項目,考生可在2個工作日內申請復檢,復檢由人社部門選擇另壹家定點醫療機構進行,復檢只能進行1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懷孕考生X光等項目暫不檢查,孕期結束再完成體檢。
八、考察(政審)
體檢合格人員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組織考察(政審),考察(政審)標準參照蘇州市公務員招錄考察相關要求進行。
因考生體檢、考察不合格或主動放棄等原因出現招聘崗位空缺時,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書面提出是否遞補的意見,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備案。
如遞補,在該崗位的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錄用後(錄取通知書開出之日起)放棄錄用資格的,不再遞補。
九、公示和聘用
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昆山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
經公示無異議人員,辦理錄用手續。
錄取人員應在《錄取通知書》規定時間內報到並辦理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期限不低於3年。
因個人原因逾期未報到的,取消其錄取資格。
聘用人員應當在招聘單位最低服務3年(含試用期),初次就業的人員試用期為12個月,其他人員試用期為6個月。
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定崗定級;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十、紀律與監督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公眾的監督,特設監督舉報電話:0512-57339944。
十壹、本《公告》由昆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昆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3年2月23日
附件:
附件1:昆山市2023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
附件2:江蘇省2023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
附件3:江蘇省2023年省屬事業單位統壹公開招聘人員公***科目筆試考試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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