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隨著經濟生活不斷發展,財務管理越來越規範。由於賬簿和憑證等財務材料能夠反映出真實的財務和經營狀況,越來越受到人們的重視,但也引起不法之徒的覬覦,他們往往從這些財務資料入手,進行逃稅、非法經營等違法犯罪活動。而其中最常見的手段莫過於隱匿、故意銷毀會計憑證、會計帳薄、財務會計報告的行為。所以這壹類行為既是行政法律規制的重點,也是刑事法律制裁的對象。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會計法》
第十三條 第壹款 偽造、變造會計憑證、會計賬簿 , 編制虛假財務會計報告 ,構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四條 第壹款 隱匿或故意銷毀依法應當保存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五條 授意、指使、強令會計人員偽造、變造會計憑證、會計賬簿,編制虛假財務會計報告或者隱匿、故意銷毀依法應當保存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至此,隱匿、故意銷毀會計憑證、會計帳薄、財務會計報告行為正式立法,成為規制的對象。